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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微评论】事情处理 过犹不及
    级别: 通讯员联谊会白金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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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05-21  
    来源于 已见刊稿件 分类

    【微评论】事情处理 过犹不及

    管理提醒: 本帖被 柳雪松 从 企业事评 复制到本区(2014-07-29)
        如果把公民在贴吧上泄私愤辱骂“兖州里交警真孬种”也定位为违法,那么简单搜索一下网络,我猜想抓起来的不仅仅只有曹某某一个人吧。虽然,曹某某的做法确有失妥当,但那是他个人素质问题,根本不至于上升到因“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而依法行政拘留5天的高度。现在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年代,如果说一些过激言论就侮辱了人民警察的形象,那么这样的形象是不是太不堪一击了。更令人费解的是,公司不论青红皂白地开除受过拘留的员工,难道也是怕影响到企业的形象吗?
        在“网友骂警察被拘留”这件事情上,笔者认为,事情处理,过犹不及。相关人员都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毕竟人性化的说服教育要比冷冰冰的执法更具有信服力。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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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4-05-21  
    欢迎参加本期微评!
    为生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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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4-05-21  
    确实是,网骂太多了,做事必须要一视同仁,这才公平!
    为生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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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别忘了来看看都是谁回帖哦?
    验证问题:
    正确答案:许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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