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爱心、自觉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在新形势下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深化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日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为本市的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地方立法的支持、引导和规范,是地方立法加强民主立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 qB-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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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是国内较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城市之一。多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倡导和参与下,志愿服务精神在本市已日益深入人心,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从日常社区服务到社会应急救助、从城市文明创建到大型活动筹办,志愿服务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2007年上海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举办期间,全市有4万多名志愿者参与了接待、陪护、安保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为8000多名特奥运动员和数万名与会人员提供了体贴周到的服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志愿服务已成为体现上海城市文明进步、展示国际化大都市形象的重要形式。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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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本市志愿服务工作实践的逐步发展,近年来,人民群众和市人大代表呼吁对志愿服务进行相关立法。在2006年和2007年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第四、第五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代表分别提出了制定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和书面意见。2008年,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又有53位市人大代表联名,分别提出了4件议案。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将志愿服务立法纳入了2008年的立法预备项目,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快立法进度,提出立法议案,还提前介入了有关部门开展的立法调研工作。 jH2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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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立法找准了地方立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有效地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志愿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据估算,如按照2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7000万人次参观的规模,世博会期间每天大概需要1万人次的志愿者,世博志愿服务的规模非常巨大,对本市志愿服务活动的长远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在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中的职责,为世博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积极的社会氛围。条例对志愿服务组织者和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对开展志愿服务的要求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规定,有利于世博志愿服务的规范化运作。条例提倡对有良好服务表现的志愿者给予鼓励关心,提倡给予其同等条件下招工招生的优先,并规定了主管部门的褒奖工作,有助于形成优秀志愿者对社会风尚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市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益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