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网01月22日讯 ,近日,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以炒
现货高回报为诱饵的诈骗案经法院一审审理,被告人李某和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深圳两男子以炒现货高回报为诱饵诈骗获重刑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要从2011年说起。2011年7月,被告人李某在深圳成立了一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7月李某得知重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炒
农产品(
000061,
股吧)现货为名、以高回报为诱饵,利用农产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操盘手操控该平台谋取暴利。李某便通过王某(另案处理)成为重庆公司的代理商,并约定了与该公司的获利分配,获得了部分在上述交易平台后台控制
行情点位的权限。
被告人王某在李某公司担任客户经理,负责面试和
培训业务员等。业务员利用TCC电话扫描自动连接他人手机,当有人接听后便按照李某提供的“话术”内容,自称是现货交易公司且有专门分析师指导操作,以低风险、高回报引诱被害人进入该平台操作。李某、王某可通过平台后台查看被害人的资金情况和操作情况并获得人为操作的交易行情和点位,将被害人情况告知操盘手后,假扮操作分析师,指导被害人进行与操盘手控制的行情相反的操作,使被害人资金亏损。
经查,李某、王某等人采用上述方式骗取余某等数名被害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1,458,4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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