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洛坝集团铅锌矿资源整合暨10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顺利通过行政验收
2月8日,由省水利厅、市、县水土保持局相关领导组成的行政验收组,在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赵永强处长的带领下,对洛坝集团铅锌矿资源整合暨10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组深入矿山四大采矿区废渣场、杨家沟尾矿库、大安子沟尾矿库查看了水土保持设施及治理情况,随后,召开了验收会议,听取了洛坝集团10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监理单位、监测单位负责人对其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技术评估单位汇报了评估结果后,验收组指出:洛坝集团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共完成土地整治20.31公顷,拦渣堤375米。拦渣墙330米,排水明渠150米,排水涵洞972米,排水沟4840米,覆土7322立方米,植物措施7.21公顷,实际总投资961.03万元。其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98.8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2.51%,拦渣率96%,土壤流失控制比1.05,林草植被恢复率98.23%,林草覆盖率26.16%。已建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 验收组认为:洛坝集团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项防治措施,工程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落实了相关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王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