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的光芒照亮
劳动者维权之路
http://www.workercn.cn2017-05-17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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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的光芒照亮劳动者维权之路
——写在《劳动维权成功百例》出版之际
《劳动维权成功百例》一书的出版,缘于2010年底我与工人日报社《工会信息》杂志主编吴明福先生的一次深谈。2010年11月,我应邀参加全国
企业职工文化研讨会,吴主编专程赶到住宿地
中国职工之家,与我畅叙友情。我们围绕如何办好下一年杂志进行深谈,围绕“什么样的栏目劳动者最喜欢看”“劳动者最需要什么”“劳动维权中最缺的是什么”等话题,深谈到很晚。也就是深秋的那个夜晚,我们商定,从2011年第一期杂志开始,开辟“以案说法”专栏,由我担任专栏
作者,通过以案说法、释法说理的方式进行维权指导。
开栏容易坚守难。从2011年第一期“以案说法”专栏面世,到2016年年底,每月两期,共计刊发专栏稿件143篇。六年的坚持,终于迎来了今天《劳动维权成功百例》一书的正式出版。
作为多年奋斗在劳动维权第一线的法律工作者,我亲眼目睹了劳动者因缺失法律
知识而陷入维权困境的众多案例,真切感受到劳动者掌握并熟练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我以为,劳动者成功维权,至少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理念为先。市场
经济,更是法治经济。劳动维权中,劳动者最可靠、最坚实、最持久的支持,就是法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不管是集体劳动争议,还是个案维权;不管是寻求工会组织的帮助,还是提请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最终依靠的都是法律的力量。很多用人单位,其实最怕劳动者学法、懂法、用法。法律是块铁,谁碰谁出血;法律是块钢,谁碰谁受伤。《劳动维权成功百例》一书就是想讲透这样一个道理:在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中,要敬畏法律,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让法律的光芒照亮劳动者的维权之路。
二是法条为本。依法维权,其实质就是依法律条文维权。作为劳动者,最尴尬的,就是问题常常在能力之外;最窘迫的,就是有心无力的无奈;最狼狈的,就是明明胜券在握,胜诉却失之交臂。在维权实践中,我深刻地感受到,高手过招,比的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和灵活运用。《劳动维权成功百例》中列举的大量案例,就是告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最终决定输赢胜败的,是法律条文。
三是证据为王。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却常常面临这样无助又无奈的局面:明明用人单位侵权事实明显,可自己连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都没有。《劳动维权成功百例》告诉劳动者,要做一个善于维权的“有心人”,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搜集招聘登记表、工作证、工资卡、考勤表、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维权证据。劳动者拥有的证据越多,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话语权就越大,依法维权的成功率就越高。
四是程序为要。实体违法是相对的,程序违法却是绝对的。因此,劳动维权中,劳动者一定要借助法律设置的程序按钮进行自我保护。比如,劳动争议中牵涉最多的是企业规章。依照法律法规,企业劳动规章
制度的生效,必须同时具备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公示
员工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很多企业自说自话制定劳动规章,没有履行民主程序就是一个硬伤。再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工会。缺少这一程序,不管解除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仍然是违法解除。《劳动维权成功百例》告诉劳动者,学会和掌握了程序维权的方法和技巧,将为成功维权增添更多的胜算。
《劳动维权成功百例》,精选了100篇劳动者成功维权的案例。本书共分十章,每章分三到四小节,每个案例通过“案情实录”“以案说法”“特别提醒”“法规链接”等部分,告诉劳动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规运用。
六年来,压力与动力同行,感动与责任相伴。六年来,最催人振奋的就是编辑部的催稿电话;最让人感动的是吴明福主编和身边领导、亲朋好友的不断鼓励;最难以忘怀的是散布全国各地读者的热切期盼……一路走来,大家对我的关心与厚爱,永记心田。
劳动维权,任重而道远。劳资双方的博弈和较量,将伴随着劳动关系的
发展历程。期待此书的出版,能让更多的法律光芒照亮劳动者依法维权之路。
文/刘业林
注:《劳动维权成功百例》一书已于近期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