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1 13:59:13
师傅有一天会离开你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118次 面试结束后,我跟老总说,我选薛宜做实习生。
通常情况,老编辑有很多事项向新人交代,我只说了三句话:别用单位座机打私人电话;别人都可以懒懒散散,你得按时打卡;中午吃饭,如果餐厅的代金卡没发下来,用我的。
“好的,老师。”她轻轻点头。“还有,”我正色道,“别叫我老师,我的名字,是王楚楚。”
小薛是个内秀的女孩儿,交代过的事情,总是认认真真做好。她的成长人人都看得见。来单位才5个月,她编了5篇随笔,做了4个人物专访。在给她的转正鉴定上,我端端正正地写上:小薛是跳起来争取那些采访对象的,这份勤奋与执著,实在难得。
从此,小薛留在了单位。
很快,单位下达了编辑部整改通知。现有的大一统格局会拆分为两个部门,任命两个新的主任。我与生性懒散的老曾分别被任命为A、B部主任。
可是小薛居然申请去老曾的部门。她对我说:“老师,我决定离开你了。”
“离开你,因为你太苛刻。所有的人都懒懒散散、无所事事,你却规定我按时打卡;(www.rensheng5.com)所有的人都用公家的电话大聊特聊,我却一个简单的问候也不敢打回家;有一些采访对象,你有他们的电话号码,为何不直接告诉我,却要我千方百计自己去寻找?”小薛的情绪很激动。
我笑一笑,没说什么。
后来,老曾告诉我,给薛宜找了个活儿,负责后期制作,外加拆看读者来信,很轻松。
我心里微微地“咯噔”了一下。有什么东西,要被毁掉了吧。
可薛宜浑然不觉。相反,她享受着没压力的生活。10点才来上班,下午4点下班。余下的时光,喝茶、上网,与旁人说说笑笑,除了我。这令我始终没机会说出想对她说的话。
22岁时的王楚楚,就像22岁时的薛宜一样。那时,王楚楚也曾把自身的成败寄托在师傅身上。可师傅说:“楚楚,除了父母,没人有义务给予你深情。师傅终有一天会离开你,她的责任是教给你谋生的本领,将来能不能立足,全靠你自己。”
王楚楚记住了这些话。26岁,凭自己的能力谋得一席之地。
重新注意到薛宜,是两年后了。她扶着肚子,拎一个空水桶、一把扫帚走下台阶。我忍不住责备老曾:“怎么还要孕妇打扫卫生?”
“可要她做什么呢?写稿子,不能跑;寄包裹,担心重;接电话,抱怨太吵闹……”老曾无奈地说。
“准天才”小薛,就这样在茫茫的人海中沉没,消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1 13:59:26
我的心里住着一朵花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129次 青春有多少种形状?青春有多少种颜色?青春有多少种音色?配合小皇魔法般的画笔,28位畅销图书作者,从各自的青春体验出发,书写了清新唯美又各具特色的青春感受,共同构成了一部起伏跌宕、峰回路转的交响乐章,令人回味绵长!
从很早起我就已经相信,原来黄绿蓝构成的简单色调也足够震慑你的眼睛,他甚至可以直接刺中你身体里最柔软的地方,长着翅膀的小天使,是我对小皇的第一印象。
《微光世界》封面很意外用了他作品里不多的暗色调,一个安静的男生坐在中央,断了的臂膀里伸出几株快要盛开的花,而那些泛着微弱荧光的花朵,照亮了男生的世界。
翻开目录,下面一张小图,还是那个男生,不过他已经不再孤独落寞了,因为身体的花已经悄悄绽放,赋予了他绚丽的颜色,他拥有了手风琴还有鸟儿,就像青春,一定需要花朵来染色一样。
小皇的作品,已经充盈到每个人看着图都可以变成写手想到一大段故事,而故事的主角就是读者自己,经过就是岁月,结果就是未来。
第一部分,女孩子较多,她们在飞扬跋扈的青春里唱着主角,她们有翠绿色的短裙,有梦里的独角兽,还有不知是谁跟在身后默默的守护,她们心思细腻如尘,有同样拿着书本的密友,互相交换彼此的秘密,讨论隔壁班的男生。甚至有一天,自己真的能变成童话里的灰姑娘和公主,等待王子漫长的救赎,然后一眼,便是万年。
翻到第二章,有穿着绿条纹的小男孩。男孩子的青春总在小时候妙趣横生,被父母担心着调皮和长不大,但是被时间拉扯着的自己,一夜间就成长了,梦里变成了大人喜欢的样子,却还是内心叛逆的自己,只是被时间长河冲刷过后,夏日和朋友的约定,我不再是小孩子,我的身体里住着一个大人,我们都要向未来前进……
青春是什么?时间又是什么?从出生就被时间在身体里埋下了一颗柔软的种子,小时候的单纯和无知换来的泪水浇灌了它,在你放任无助的时候,它破土给了你希望,你终于可以看到,原来世上的美好不单单是刀枪棍棒,嬉皮打闹而已,而是,原来流水和山川,飞鸟和虫鱼都是我的生活,一见倾心的男生女生,懵懂的初恋还有堆积如山的课本,身体绽放的那朵叫做青春的花在这个时候,渐渐成形了。
长大后的无奈和唏嘘,越来越被放大的压力让身体就要负荷不了,当初那朵花被放大了无数倍,紧紧覆盖了身体周遭的全部,可能你还生活在过去的幻想里,或者你可以选择勇敢走下去……
我的身体里也住着一朵花,我也有绿格子衣服,也有蝌蚪青蛙,我还有记忆里的那些男生女生,我想不论你是谁,当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一定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想要珍惜的东西。
时间真的残酷,青春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梦想不大,道路很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1 13:59:38
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137次 玩笑和伤害的距离,往往就在一线之间。
我上中学时,新来的化学老师讲完课后,就点点名,认识一下,开开玩笑。她环视了教室一周,忽然来了一句:“我发现,咱们班没有很胖的男生。”话音刚落,全班的目光齐齐转向了教室南侧两个很胖的女生身上,两位女生被突如其来的目光弄得不知所措,老师忽然意识到,说错话了。
还有一个朋友,说话很直。有次聚会,进入尾声阶段,大家张罗着合影留念。一堆人挤在一起正准备对着镜头喊“茄子”,她忽然来了句:“脸小的往前站,脸大的往后站。那个XX,你应该站后排去。”
哄堂大笑。她不是故意的,只是太过冒失,结果就是换来一句“你伤害了我”。
《武林外传》中秀才和小郭背诗,大嘴凑过来。“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小郭这边正《声声慢》呢,大嘴那边狂笑不止:“哎呀妈呀,笑死我了,人家喝三两杯酒,他来晚了,不让他喝,他就跟人家急了,还疯急,啥人呀!哈哈……”
“大嘴,你没文化就不要不懂装懂,你看我,懂都不要让人家知道我懂。”小郭奋起反击,一半认真一半玩笑,把自己当成正面典型批评教育了大嘴一下。没想到一向大大咧咧的李大嘴这回却较起了真——你们凭啥看不起我呀!
这就是玩笑变伤害——只不过,这伤害来得有点儿莫名其妙。
相熟的朋友之间,出言不逊的杀伤力就已经很大,对于不是很熟的朋友,自然就更大了,而且,更麻烦的是,没有谁会告诉你究竟是哪句话说得让别人不高兴了。
一个同事,一说起他,很多人都是一副奇怪表情,然后幽幽地告诫说:“最好离他远点儿。”这人业务水平、性情脾气都还不错,不知道怎么的就成了人民公敌。
后来我终于搞清楚了,事情出在多年前他不小心说错的一句话上。那会儿正是QQ、奥拓热销的年代,三五万元的价格惹得大家纷纷张罗着买私家车。有一天同事们正在办公室里讨论这事呢,聊到最热火朝天的时候,他很不屑地撂下一句话:“这种车我才不买呢,要买就买好的,这是我做人的原则。”
面面相觑,讨论就此打住。
后来就再没人愿意随便招惹他了。慢慢地,只要看见他走来,原本凑在一起说笑的同事们就不约而同地结束话题,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一直坚信,没有谁非要故意伤害谁,绝大多数的人际问题都源于误会。被伤害的一方固然委屈,可“施虐”者也冤着呢:我没针对你啊,你怎么会这么想?
我们每个人都是有弱点的。这些弱点或多或少都会在我们的心里留下阴影,成为“痛点”,即心理敏感区。我们总是小心翼翼地把这些“痛点”藏起来,绝少触碰,更害怕别人了解或谈论到它们。一旦被触及,哪怕只是无心,哪怕只有一点点,我们便会本能地觉得自己被冒犯、被伤害。
所以,并不是每个事实都能直言不讳,也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由着性子想起什么说什么。
人际关系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有些时候,你光顾着自己聊得尽兴,却忘了对方的感受和情境场合是否适宜,而正是这个被你忽略掉的东西,会让别人觉得不舒服。张嘴说话之前不妨先想一想:别人忌讳什么?这么说会不会被误会?有没有犯哪壶不开提哪壶的错误?
要知道,说话得体永远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成熟的关键指标。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1 14:04:47
世间清福莫过读书时间:2014-09-09 作者:未详 点击:220次 人生有书可读,有暇得读,有资能读,又涵养之如不识字人,是谓善读书者。享世间清福,未有过于此也。
这世上,没有比读书更惬意的事了。青衫淡茶,几卷在手,或古典,或新潮,或淡雅,或浓烈,间或一两只白鸽从窗前飞过,你掩卷遐思。此情此景,想必给你一树桃花你也不换。
田间地头也好,蛙声里可以读;山水之间也罢,青葱玲珑里可以读。只要你愿意,无处不是读书时。读一段历史沧桑,你感慨万端;读一页宁静安详,你气定神闲;读几篇雄浑热烈,你心潮澎湃。人之性灵、自由,无不在这一字一句的闲情逸致里淋漓。
翻过,阅过,已是极致。而能三元五角,添得一窗你顾盼已久的书,则又是另一极致。陈于架上,藏在柜里,它是你良师,它是你益友,日瞻仰,夜相伴,它给你一世安详。待有朝一日,架高柜满,屋内便是馨香满满。
读书人好讲格致。饮一杯酒,可能赋诗百篇,下一盘棋,可能纵横千里。其实,你不必。还是那种云淡风轻地读着好。你读风,它便是风;你读雨,它便是雨。不管是读了千篇,还是读了万卷,它还是它,你还是你。欣赏过,爱恋过,感动过,馈赠过。可那一厢单纯,却永葆不变,一如未曾读过书一般,便好。
此时,也许会有人笑你枉读书,也许会有人道你太憨痴,可你全然不以为意。痴便痴了,有书在读,世间清福已享尽,何求其他!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1 14:05:05
玛格丽特的微笑窗台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66次 当我走进小院时,女主人玛格丽特蹲在花园里,正在伺候那些花儿。正是春天,满园的花儿争奇斗艳,很是动人。听见我的招呼声,她看向我,展现出了丝毫不逊于这春色的暖暖的笑。她妆容精致,穿着合体,尽管是在劳作,也非常整洁,随时都可以穿着这身衣服去逛街、约会。我心里漾起一股暖意。这位女主人是幸福而满足的,必然也很好相处。我为自己感到高兴。
我是玛格丽特为女儿请的家庭教师。在玛格丽特搬来这座小院的短短的二十多天里,我已经是第七位了。如果不是因为我刚来异国他乡,特别需要工作和钱,我绝不会来到这里。因为据职介中心的人说,玛格丽特的女儿辛迪是个非常难缠的小孩。
玛格丽特张了张嘴,似乎想喊什么,又停住了,笑了笑,带我去看我的房间。房间在二楼,很朴素,很寻常。让人眼前一亮的是窗台上一盆火红的不知名的花儿,随着风儿轻轻摇曳。
女主人和房间都让我非常满意,此时,我已不太在乎辛迪有多难缠了,我相信我能搞定。
之后,我见到了14岁的辛迪,外表并不像我想象中刁钻古怪,反而乖巧可爱。她笑着说:“欢迎龙老师。”笑容和她母亲一模一样。她把怀中抱着的一个相框翻转过来对着我:“喏,这是我弟弟,你也一起教他吧。”我有些愕然,这个没人向我提起过。玛格丽特一直保持着微笑,解释说:“弟弟去了地球另一面,暂时不会回来,所以龙老师只需要负责辛迪。”我好奇地看着辛迪,心想,也许她并不像外表这么可爱。
第一天正式“上班”,玛格丽特在我来了之后就出门了。辛迪让我和她一起到花园里玩耍。她带着“弟弟”,还对我说了很奇怪的话:“我不会赶你走了,我知道妈妈一定不会放弃。她是最有力量的。”
我和辛迪的相处很愉快,我们一起做游戏,当然也带着她“弟弟”。晚上玛格丽特回来了,她买了很多好吃的,放餐具时,一共是4份,还是带着“弟弟”。
可是,一直都没有男主人出现,辛迪也没提过爸爸。
玛格丽特每天早晨6点出门,晚上9点才回家。回来时和出门前没什么变化,依然妆容精致,面带微笑,高贵优雅。她对我的态度,犹如第一天那么友好。而教辛迪读书,基本不费劲儿。我有时间就打理花园,做饭,收拾屋子。我发现,即使空着的房间,每个房间的窗台上也都有那么一盆大红花,迎风招展,暖意融融。玛格丽特很少休息,休息的日子,她要么摆弄花园里的花,要么就和辛迪一起听我讲课,神情安详恬静。
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问辛迪以前是如何一个月气走6名家庭教师的。
辛迪看了看我:“因为我和妈妈彼此爱得很深。我不愿意妈妈为我花这笔钱。而我之所以不气走你,是因为,我知道了妈妈不会放弃。”我愕然:“你们缺钱吗?”“我们卖掉别墅后所得的钱,遣散佣人花了好大一笔,买下这栋房子后应该所剩无几,妈妈不说但我知道。虽然妈妈总是有办法,但我希望她轻松些……你一定很好奇我爸爸的去向,你来之前一个多月他趁我和妈妈出游,卷走了我们家所有的钱和另外一个女人私奔了,而弟弟在追他的路上遇到车祸上了天堂。我们维持不了原来的生活,才来到这里……”
我忽然明白,很多时候玛格丽特的欲言又止,是习惯性地想喊佣人。是的,几个月前,她还是豪华别墅区的阔太太,家里有专业的佣人,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可厄运忽然降临了,她的生活中,除了辛迪一切都改变了。按常理,此时的她应该觉得全世界都亏欠了她,摆着中年怨妇的脸,为难每一个年轻的女孩,觉得她们都是夺走她丈夫的元凶,同时像祥林嫂般四处说她的遭遇。
然而她没有。辛迪说有一次见过妈妈偷偷哭泣,可面对她时又笑容满面。她怕妈妈憋坏,故意不乖,好让妈妈发泄,但是妈妈还是跟以前一样和她交谈。她一直担心妈妈会撑坏。她对我说:“可是,你都来两个月了,玛格丽特会撑不住吗?”辛迪的眼睛满是神圣的崇拜,她摆弄着窗台的红花。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脸上都是泪水,而辛迪居然是微笑的平静的。我相信,玛格丽特已经把最好的品质遗传给了辛迪,那是内心的坚强。当一切都背叛你时,只有内心的坚强可以拯救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1 14:05:18
那一星点的烛光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169次 他绝望到快崩溃了。
下午,他的继母哭着打电话,说父亲从脚手架上摔成颅出血,昏迷不醒,急需一万块钱手术费。家里能卖的卖了,能借的借了……可是,他刚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单位,哪里弄一万块去呢?借!找单位借!
他直奔财务室,说想预支半年薪水,父亲病了。
我们没这个先例。何况你上班还不足一个月,又是外地人。科长毫不客气地拒绝了他。跟同事借,大家口头上纷纷表示同情,却各自借故躲开了。他心急如焚。眼瞅着天快黑了,赶不上车回家了。担心、焦虑、茫然、绝望、悲凉膨胀着他的心房,使他由内而外,彻骨地寒凉。他颓丧地抱着脑袋。
小李,在干嘛呢?外出开会的景科长进门问。他像溺水的人,见到了稻草,急切地说,景科长,能不能借我一万块钱?景科长一愣,你要这么多钱干啥?他第N次复述了继母的电话,巴巴地盯着“稻草”,深怕一眨眼就会漂走一般。
景科长落坐、默然,像是在思索,又像是无声地婉拒。他心底绝望地哀号。
好吧,景科长说,咱一起去银行。他一激灵,哆嗦着说,谢谢,谢谢,我给你写张借条……
术后10天,父亲依旧昏迷。但他必须回单位了。
这以后,每月的薪水,扣下大部分存起来,打算还景科长。常常,一块烧饼、一碗开水,或二两青菜面,就是他的三餐。
那天下班,他买了个烧饼,揣进兜里。迎面而来的景科长不由分说扯他进了街边饭店,点了几个菜,招呼他,吃,多吃。他嘴里说,多了,多了,吃不下。可舌根下哈喇子直流,筷子已是忙碌不休。
小李,你不能每天以饼充饥,把身体弄垮了,一辈子的祸害。我的钱,不会催你要。景科长慢慢地说。
一股热流涌上心头,直逼眼底。自母亲去世后,除了父亲,没有人这么怜惜他。心里积下的几许人情冷暖、世态薄凉,如沐春阳,渐消渐化。
他搁下筷子,说,景科长,你知道,我为什么千里迢迢来这城市工作?就是因为我觉得我们那里的人,冷漠、自私,甚至恶毒,包括我的继母。
景科长说,任何地方,都有相对的善和恶,好和坏,咱不能一棍子打翻一船人。他略一踌躇,继而点头,说,嗯,我会永远记住你的话和你这个人……
半年后,父亲去了。料理完后事,他把继母、同父异母的弟弟都接到了城里,在市郊租了两间民房,过起了日子。景科长惊问,你工资不高,还欠了一身债,这拖家带口的,怎么弄?他说,继母以前确实对我不好,我恨过她,甚至诅咒过她,但现在我要照顾她了。因为,你跟我非亲非故,在最困难的时候都能热心相帮。我没有理由做个冷漠自私的男人。虽然生活苦一些,但一家人在一起,相互照应,很温暖。别说了。我也年轻过,莽撞过。能理解。景科长淡然地打断他说,你努力工作,做出成绩来,尽早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了。
景科长是我的朋友。这是他的亲身经历。他说,其实,当初借钱给那个男孩,也犹豫过。只是,不想让一个刚接触社会的青年,被现实的残酷无情、冷漠自私侵蚀,淹没了爱和善的天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1 14:05:30
北山第一才子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201次 那是一堂语文课。
他笑容满面地上了讲台,开口,标准的普通话:“我叫王平,以前的娃儿都喊我平哥,教语文。”全班同学都笑了。原来,这是我的语文老师。
从此,平哥这个称呼我们不厌其烦地喊了三年。高中的课程是枯燥烦闷的,唯有他的语文课除外。他从来不拘小节,有时上课铃声还没响,他就甩着膀子进教室了,走到那些睡着的同学身边,轻轻敲脑门。他爱跟同学们说话谈笑,心情好的时候还像吟诗作对似的。有时,上课铃响过了他匆匆走进来,书也不带,在我们惊讶的表情凝固的时候说一句:“刚出差回来,幸好赶上这堂课。”然后在我们更惊讶的表情下添一句:“来来来,翻到书XX页。”如果要用语文的专业词汇形容那时的他带给我们的感受,我想,措手不及算得上吧?起伏跌宕算得上吧!
平哥很有才华,号称北山第一才子。他荣获整个区、整个市,甚至全国多少个奖我倒是不记得了,但有一次他告诉我们说,市内一所重点高中想聘他去教学很多次,最后一次他去了,却在几天之后又风尘仆仆地回来了,他还不忘加上一句淡淡的玩笑话:“拗不过校长的挽留嘛!”我们其实都知道,他是深深爱着北山这个地方的,更深深爱着他站了二十余年的讲台。一步他也不舍得移开。或者,他就是喜欢留在北山看着一批批孩子来了又去了,就像春天,朝气蓬勃地来去,一遍一遍,不厌其烦。或者他就是喜欢,一笔一画在黑板上写字。他写字很美,真的。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那些有力的汉字是我见过最好的字,个个生动,任别人怎么也模仿不来。
平哥一直很注重因材施教,他认为我们每一个孩子都是优秀的。他也的确是对我们百加关爱的,连出差,都会记得给我们带特产茶叶回来泡茶喝,笑着看我们,但是有时也会气急败坏站在讲台上骂我们这群没良心的。有时他真的像父亲,恨铁不成钢。他的声音,永远都是铿锵有力。
像歌词说的那样,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各奔东西头一天晚上,我们开了毕业晚会。那天,同学们都喝酒了,都流着或咸或淡的泪水,平哥也是兴奋地跟着一群孩子在一起又唱又跳的。那晚,他好像是喜悦的,又好像是悲伤的。他说,他会一辈子记住我们这一群可爱的孩子,他会抽空去我们的大学校园看我们,请我们吃饭。我不知道在我们各自挥手说再见的时候,他是否像很多老师一样悄悄流泪了,也许会,因为他是在意我们的;也许不会,他或许早已习惯相聚离别,少许悲伤轻掩,一路祝福我们。不管怎样,他作为我们三年语文老师这一页,真的是永远翻过去了。
现在,我越来越相信,其实老师并不需要我们沿用那些矫情的话去赞美他们,他们不是园丁不是蜡烛,他们只是一群被我们亲切唤作老师的人。所以,其实他们更愿意在原来和我们相遇的地点静静等待着我们,他们一年如一日地等待,那一群孩子又跑回来围着他们叽叽喳喳像麻雀一样地闹腾。
我想,我懂。所以,我一定会回去,看我最敬爱的老师——我的平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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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1 14:05:42
爱即放手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79次 我的小比格在五六岁的时候渐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就是每天半夜都会从睡梦中醒来,哭闹一阵,喝点水才能继续睡去。比格是我的第一个孩子,初为人母的我还没有太多的育儿经验,在咨询过好多医生之后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治疗方法:只得每晚忍着困倦一遍又一遍地哄着比格,直到他喝过水安静下来。
那年夏天,我抽出一段时间带着比格回到家乡陪伴生病的母亲。那是我离家闯荡世界之后第一次回到故里,满眼都是新鲜的变化和孩提时的记忆。
车开过邻居皮埃尔大叔家的院子时,我惊喜地发现童年时曾和大叔一起种下的一排排树苗早已长成了枝干饱满的大树,绵密的绿叶在阳光下抖动着耀眼的光辉。可是走进自家庭院,我看到当年自己种下的树苗依然是弱不禁风的模样。我以为是自己离开之后父母嫌麻烦没有替我照顾好小树,可母亲有些委屈地说:“没有呀,我们都按照你说的方法精心照料的,该怎么施肥、什么时候要喷杀虫剂,一点都不含糊呢!”我心头的疑惑更大了。
隔天我去拜访了皮埃尔大叔,恰巧那会儿他正在院子里补栽新树苗,我便静静地待在一旁看着他是怎样操作的。等大叔完成了最后一道栽种工序,我便自告奋勇地要去提水拿肥料,大叔笑着说:“只需一点点清水就够了。”
帮大叔浇完树,我向他请教:“种好的树苗该多久施一次肥呢?”“施肥?”大叔有些惊讶地看着我说,“我从不给树施肥,这个院子里的树苗没有哪棵是施过肥的。”“不会吧?!”我几乎要叫出声来,“那么杀虫剂呢,也不用吗?”大叔回答说:“是的,除非有严重的虫害,否则小鸟就可以帮助我们完成这项工作。”他微笑着环顾四周,又告诉我说:“这么多年来,我只在极干旱的日子里为这些树补过几桶清水,其余的时光便任它们自生自灭。树苗就像小孩一样,最好的照料便是放手,因为娇纵只会让他们产生依赖性的记忆,长此以往,一定不能获得坚韧饱满的品性;需让他们懂得自理自立的必要,这样树才能学会往泥土最深处扎根、汲取养料。”
那天我做了一个决定。晚上临睡前,我对比格说:“从今晚开始,妈妈不会再在半夜起来陪你、为你准备好温水。从今晚开始,你要渐渐学会安稳地睡眠。实在口渴,你自己起床去厨房取水吧。只是夜里天凉,记得要披一件衣裳。”比格有些疑惑地看着我,仿佛不相信我会不管他了。
是夜,比格的卧室里又响起可怜的呜咽声,就像一根根针扎在我心上。我颤抖着装作镇静地让他自己去喝水,亦不肯让母亲前去照料。母亲说我太狠心了,我只是坚持着皮埃尔大叔的理念,不希望比格因为我的溺爱而长成一株孱弱的树苗。
几天后,比格便不再继续这种徒劳的吵闹了。而后偶然的一次,我半夜起床去洗手间,经过厨房时看见比格正端着他的小杯子安静地喝着水。他看见我,很认真地对我说:“妈妈,夜里天凉,记得要披一件衣裳。”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1 14:05:55
吻别,也曾过去式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129次 董事会议结束了。鲍勃起身离席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桌子,咖啡洒在了笔记本上。“真糗!一大把年纪了,还毛手毛脚的。”
所有人都哄堂大笑。之后我们就开始讲述自己经历的最尴尬的事情。最后轮到弗兰克了,他一直静静地听别人讲。有人说:“来吧,弗兰克,给我们讲讲你最尴尬的事情。”
弗兰克笑笑,开始讲述他的童年。“我是在圣佩德罗长大的,爸爸是一个渔夫。他非常热爱大海,靠着一条自己的船,在海上谋生,非常艰难。他努力工作着,每次捕到足够养活一家人的鱼才回来。不仅要养活我们,还要养活爷爷奶奶,以及他未成家的弟弟妹妹。”
弗兰克看着我们,继续说:“我真希望你们见过我的爸爸,他个子高高的,长期拉网捕鱼,与大海搏斗,所以身体很强壮。当你靠近他时,你会闻到他身上海水的腥味。他经常穿着旧牛仔服,雨帽总是搭下来挡住他的眉毛。不管妈妈怎么洗这些衣服,还是无法去掉那难闻的海腥味。”
弗兰克的声音开始有些低沉,“每当天气不好时,他就开车送我去学校。驾驶的是他那辆做捕鱼生意的破卡车。卡车甚至比他的年纪还大,一路上嘎嘎作响。你甚至在几条街之外就能听见。快到学校时,我就期待跳下车,立刻消失。常常,当他把车停下来的时候,破卡车就像火山一样在冒烟。爸爸从前边下来,似乎所有人都在围观。接着,他倾下身来,在我的脸颊上给我一个大大的吻,告诉我要好好学习。可对我来说,是多么尴尬呀。那时,我已经12岁了,爸爸还总是弯下身子,和我吻别。”
弗兰克停顿了一下,继续讲,“我记得那天,我决定不再让父亲吻别,因为我已经够大了。当我们到达学校,停下车子,爸爸如往常一样笑容灿烂,弯下身子想亲我的时候,我抬起手挡住:不要,爸爸。这是我第一次用那样的方式跟爸爸说话。他一脸惊讶。
我说:爸爸,我已经长大了,不再适合吻别。也不再适合任何的亲吻了。爸爸久久地看着我,潸然泪下。我从没见他哭过。他转过头去,看着车窗外。他说,没错,你已经是个大男孩了……一个男子汉了,我以后再不这样吻你了。”
讲到这儿,弗兰克脸上是莫名的笑,但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不久以后,爸爸在一次出海后,就再也没有回来。那天,其他人的船都没有出海,除了爸爸的。因为他要养活一大家子。”
眼泪正顺着弗兰克的脸颊无声地流下来。弗兰克继续说:“朋友们,你们知不知道,我多么想爸爸再在我的脸颊上给我一个深深的吻别,让我亲一亲他那粗糙的脸,闻一闻他身上的海腥味,品一品他搂着我脖子的感觉,付出什么我都愿意。我真希望那时我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如果我是,我将永远也不会告诉爸爸,我已经长大到不再需要他的吻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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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1 14:06:11
有一种热爱,平淡如水时间:2014-09-10 作者:未详 点击:129次 楼下的信箱里塞满了信,却很少见邮递员的身影。不像在故乡的小城,每天的上午,阳光正好,小巷里便会响起自行车辗过路面的声音,随同清风扑进窗子。然后听到叩门声,很轻很熟悉,仿佛心也跟着喜悦地跳动。跑出去,打开门,一张熟悉的笑脸。
那个邮递员四十多岁的样子,每天,一辆草绿色的自行车,两大兜报纸和信件,十几条街道,或晴或雨,或风或雪,一切在改变,只有他的身影不变。他在这些街道上,已经奔波了20年。20年的光阴更迭,他就像老胡同口斑驳的墙面,一直在那里,却很少有人去细细欣赏。那时总想,那么多年,只是单一的工作,他难道一点都不厌烦?或者,为生活所迫,只好这样做下去?
仿佛只是恍惚间,离开家乡已经10年,去年回去,那些街道,已经寻不到一点过去的痕迹。那一天,去家乡邮局的报刊超市,竟又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虽然又隔了10年,可是透过岁月的尘埃,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脸上还是那种满足与平静,只是头发白了许多。那一刻,有一种不期然的感动,刹那间,所有的记忆都鲜活起来。我立刻和他打招呼,并告诉他,我曾经住在什么街道,有许多的信,都是他亲手给我。
他的脸上,立刻开满了花朵。他热情地拉着我的手,回忆了许多那些街道上的往事,他说:“干了那么多年,你还是第一个记得我并和我打招呼的。”看到他的眼角微微地湿,于是问出了当年的疑问,他说:“没有觉得烦,那时心情可好了,看到人们拿到他们盼着的信,那种表情让我感动,让我觉得有一种满足感。”
这么朴素的回答,让我惊讶之余,心里也涌起了深深的感动。也许,这就是热爱的本质,不必轰轰烈烈,也无须惊天动地,这样的平淡从容之间,那颗执著的心自会山高水深。
1998年松花江发洪水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当兵的人。他才18岁,还是少年的样子。当时,我们去大堤上,给他们收集家信,然后寄出去。很多小战士都抽空写了家书,我们忙着装信封写地址,还有一些休息的战士,拿着我们提供的纸笔在写。
忽然,一个小战士就红着脸对我说:“你帮我写吧,我字不好,写得也慢,我说还可以,你帮我记下来!”我答应了,拿着笔,他开始说。他说得挺特别,也挺有意思,我飞快地记着。他望着茫茫的江水,心思可能早已飞度那些水阻山隔,回到了他描述中的那个矮矮的屋檐下。
他说:爹妈,你们放心,别看我在家的时候,喜欢和爹种地,我说喜欢种地,你们不高兴,说我没出息。让我当兵,怕我还想着种地,不过现在我可喜欢当兵了,别担心我喜欢种地就不会好好当兵,虽然还是喜欢种地,可是现在当兵了,就会好好当兵,更何况我还喜欢当兵呢!我就是这样的人,不管干什么,我都会去努力喜欢上,然后好好干。这几天洪峰要过来了,我们的任务会更艰巨,不过你们别担心我,我从小就命大,那年掉进河里都没事。等胜利了,我一定回家去看你们!
他那天说了很多,我记了整整四五页,他笑,露出了两颗虎牙。于是一直有着联系,后来他复员后,在城里打工,干过很多行业,就像他说的那样,不管干多长或多短,他都会去努力喜欢。用他的话说,就算有一天被迫转行了,也不会有后悔吧。
所以说,有时候,热爱也不一定非要执著,只要身处其中时,珍惜过努力过,就算无成,就算无缘,亦是无悔的了。
我家门前,有一片天然的公园,依山临水。冬天,雪霁天晴,一个老人便出现了,他扫雪,在那园子里,每一条路上都清理得干干净净。本来,这里是有着专门负责清扫的环卫工人的,可他依然在清晨,不顾寒冷,清扫那些夜里飘落的雪。
几乎每年都是如此。后来,记者要来做报道,并把老人的精神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想要号召全市人民都向他学习,并要给他一些荣誉。老人对此只是淡然一笑,什么都不接受,他说:“这没什么,只是我的习惯。我喜欢这片园子,所以就打扫它,天经地义的,没什么特别的!”
是的,老人做那些事之前,并没有想到什么崇高的精神或者奉献的意义,他只是出于自己的喜欢,或者如他所说,是一种习惯。可见,有一种热爱,是对喜欢事物的呵护,是一种习惯,是一种人格的沉淀,是一种朴素情怀。
凡生而活,必有所恋。
那些热爱,有的是那样的火热,有的是那样的平凡。我更欣赏和追求后者,虽说热爱,可是所说的热,并不一定是指火热且热烈,更有可能说的是一颗心的温度。
就如小草眷恋着土地,就如水滴眷恋着江河,就如一颗平常的心,眷眷依恋着生活的点点滴滴。生命,本就是平凡的叠影。
说到底,那些热爱着的种种,都源于对生活的热爱。而生命的短暂相对于生活的无涯,就如一点星光之于夜空的辽阔。只要有自己的光就够了,哪怕如此微弱,却也是构成璀璨星空的一点一滴。
如此,热爱,只是用希望来点亮一颗平凡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