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0 17:44:52
抉择时间:2013-02-06 作者:小小Z 点击:170次 他来自顿河之滨,她来自库班河畔。
他是军队里的炮手,她是战地面包房工人。
他有很多故事,但基本上都是不幸的经历,可现在在战场上,从前的那些事儿,什么工作啊、妻子啊、家中的吵吵闹闹啊,仿佛都不曾存在过。
她呢,据同伴们说,有一个年迈的母亲留在故乡阿尔马维尔。母亲身患重病,无钱医治,所以她就跑到军队里来当了面包师。一天800卢布,在俄罗斯哪儿还能找到挣这么多钱的地方呢?
他和她没说过一句话。每次见面时,她都在切面包,而他则像其他那些全身脏兮兮、满身是汗臭味儿的年轻士兵一样,排着队去领面包,然后默默地接过自己的那一份。他很喜欢那种皮烤得黄黄的,甚至有点儿焦的面包,最近她总是给他留着这样的面包。
有一次,她把一大块冒着热气的松软面包放到他粗糙的大手里的时候,两个人的手指无意中触到了一起,于是他们同时抬起头来互望了一眼,他一双灰色的眼睛微微泛绿,她一双棕色的大眼睛闪耀着琥珀色的光芒。
这就是他们交往的全过程了。
他知道她叫奥克桑娜,这个名字现在已经不常用了。他的名字她当然不知道。对她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说,他的名字有什么意义呢?他只是一个穿着破旧的军装、头发花白的炮手,因为逃避生活中的种种不幸才不得已跑到战场上来。
这么说也不准确,他似乎还对她说过两次“谢谢”,她也短短地回过一句“不客气”。现在这些绝对是他们交往的全部了。
他最近这几年的生活已经不能称其为生活了,只能说生存而已。他每天郁郁寡欢,孤独苦闷。他已经不愿再相信女人,他觉得女人们都已经自甘堕落了,只追求金钱、名牌和消遣享乐。电视上的安全性行为宣传、加纳利群岛的旅游广告和法国香水的诱惑,彻底摧毁了俄罗斯女人。她们现在根本不再梦想生孩子,而只梦想着有一天能拥有一双范思哲的长筒袜。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甚至认同了正在跟他们作战的那些“野兽们”的看法:俄罗斯妇女出卖了灵魂,我们已经没有未来,我们的民族注定要灭亡。
他曾深爱自己的妻子。妻子是一位钢琴家。但妻子认为他配不上她,所以就跟一个相貌丑陋、身材瘦小的调琴师混到一起去了。更荒谬的是,她还三番五次地跑到他任职的警察局去找他的领导,先是要求收缴他的猎枪(他从16岁起就酷爱打猎),也许她觉得那支猎枪对她是一个威胁。然后是没收他执勤用的武器,最后又彻底把他从警察局赶了出来。他挣的那套房子,她分给了他一半,但一直不给他钥匙,只她一个人住着。他只好四处流浪,有时候去父母家住,有时候随便找个地方凑合一夜。后来他不得不同意妻子提出的条件,离婚后把狗窝分给他(没有别的意思,就是狗窝,他以前给狗盖的小房子),这还多亏了邻居们的谴责让她良心发现。他在狗窝里住的那段日子简直不堪回首,特别是晚上,他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出去买一瓶酒,然后一醉方休,如果兜里还有点儿钱的话……
后来战争爆发了。他自己主动去了征兵处,被分配到了哥萨克独立团。就这样,他这个从前的警察,现在的下士,就上了战场。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战争机器,做梦时再也不会梦见那些被他打死的“野兽”,开枪射击时手也不再发抖。
这就是他现在的生活。
但奥克桑娜的出现给他无望的生活带来了转机。
胜利日那天,团里组织了一次演出,奥克桑娜给大家跳了一支乔特卡舞。奥克桑娜从前在少年宫的舞蹈班学习过。在这个对每个俄罗斯人来说都是无比神圣的日子里,奥克桑娜决定给大家跳一支传统的民间舞蹈。她足蹬一双闪闪发亮的靴子,团里的能工巧匠还专门为她的靴子钉了一副铜鞋掌。她的双腿修长匀称,在木板搭起的舞台上快速跳动着、旋转着,亮闪闪的鞋跟在地板上敲击出明快的节奏,士兵们惊讶地张大嘴巴看着眼前这个翩翩起舞的姑娘。那天夜里,肯定不止他一个人失眠。
奥克桑娜成了团里真正的女王,很多人都跃跃欲试,有些人甚至采取了行动,但都没有结果。作为一个真正的哥萨克,她知道自己的价值,懂得把握自己。所以,他连想也不敢想了……
她是被两个身材健壮、满身泥土的士兵用担架抬进来的,抬到这个地下室来的。这个地下室原来是养殖蘑菇的地方,所以直到现在还有一股酸乎乎的味道,现在已经被改造成了临时战地医院。他来这里是给排里取急救箱的。
她下巴以下的部位用一条浸满血迹的不知是毯子还是被子的东西盖着。伤员和医护队里混进了狡猾的敌人,这些“野兽”袭击了装面包的车,以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他们想得到免费的面包。
她被放到了一个壁炉旁,壁炉里熊熊燃烧的火焰散发出淡淡的白杨的苦涩味道,不禁让人联想起秋日里焚烧白杨落叶的情景。
他朝她走了过去,她也认出了他,兴奋得眼睛里又闪出了琥珀色的光芒,犹如两束燃烧的火焰。
“噢,罗曼,你好!”她微微一笑。
他大吃一惊。她是从哪儿知道他的名字的呢?他们之间除了那句“谢谢”和“不客气”,还从来没有多说过什么。她为全团的人烤面包,而他只是全团3000名士兵之一,而且所有的士兵几乎都长着一样的面孔。但这一声招呼却让他心里无比温暖,他激动得差点儿跳起来。
“你看,我还好吧?”她又说,“这不要紧,没什么可怕的,很快就会好的。咱们还要跳舞呢,是吧,罗曼?”
“当然,当然。只是你现在别多说话,要保存体力。等你好了,咱们再聊,再一起跳舞。你会跳得更好,穿上那双‘咔咔’响的靴子……”
“靴子!别提靴子啦!”她突然抓住他的一只手,拉过来,然后把他的手掌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她的脸颊红得发烫。她剧烈地喘息着,断断续续地低声说:“你看,我们是朋友……这些医生和护士都是陌生人,我不好意思……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想请你帮个忙,帮我把左脚的靴子脱下来吧,太夹脚了,我实在受不了了。要是脱不下来,就用刀划开吧,行吗?”
他点了点头,把那条被血浸透的被子微微掀起一角。
她的双腿从膝盖以下已经被炸没了。
他全身一热,头“轰”的一下,差点儿跌倒。水泥柱子旁边站着一个年轻的女护士,正在忙着安置伤员,看到这一幕,轻轻地惊叫了一声,然后马上拉起身上那件沾满血污的白大褂的衣领堵住了嘴。
他慢慢地放下被角,抻平被子,朝她的脸俯下身去。
现在从奥克桑娜的眼神看,她似乎舒服多了,好像那只靴子真的不再夹她的脚了。
地下室里一下子静了下来,静得连屏风后面做手术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
“奥克桑娜,亲爱的,”他的声音有些嘶哑,但非常坚定,“嫁给我吧。”他说完,如释重负。
她大大地睁着眼睛,泪光点点。
“你说什么?嫁给你?”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无法掩饰的幸福的光芒,“我就知道你早晚会跟我说话的,我早就知道……但是嫁给你?”突然,她的语气中明显产生了怀疑,甚至是警觉,“你为什么今天说这事儿?而且是现在?”
“我怕明天……明天我就没有胆量说了。所以,你现在就要决定是不是答应我。”
她把脸靠在他晒得黝黑的手上,闭上那双琥珀色的因为快乐而愈发美丽的大眼睛,轻声说:“你这个人啊……我和你在一起一切都会好的,是吧?一会儿他们就会过来给我包扎,我还要和你在咱们的婚礼上跳舞呢……我好幸福啊,罗曼!”
那个站在水泥柱子旁的女护士无声地哭了。
地下室里又是一片寂静。蘑菇的酸味儿不知何时消失了,只有壁炉里燃烧的白杨劈柴散发出淡淡的苦涩味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0 17:45:08
王二的经济学故事时间:2013-02-06 作者:小小Z 点击:98次 某地发洪水,道路被阻断。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也进不来。不久,就有不少人家断炊了。
王二是个开粮店的,所以手里有点粮。王二决定施粥行善,解决灾民一时的困难。王二面临的问题很现实也很严峻:有1000个人需要吃饭,但是王二只有供100个人吃的粮食。
王二为此事感到很苦恼,100个人的粮食分给1000个人,给谁不给谁?王二的儿子学过一点入门的经济学,觉得此事很容易。他说:“爸,需求曲线向下倾斜,价格越高需求越少。最好的方式是,你不应该施粥,而是应该卖粥,卖给出价最高的那100个人。这样事情不就简单了?大家不用排队,也不用打架,你也不用操心分给谁不分给谁,看不见的手都替你搞定了,人家亚当·斯密几百年前就把这件事情想通了。你看,还是学点经济学有用吧?”
王二觉得此事不妥,说:“你这不是让我赚黑心钱吗?而且,这样一来,最后粥不都给那些富人买去了,穷人不就只能挨饿?”
儿子的回答很简单:“爸,你怎么就想不明白?你不卖高价,别人拿去之后,照样能转手高价卖出去,最后还不是一样?这就叫‘黄牛’。再说,你卖粥的价格公开透明,又没有公开歧视穷人。穷人要是真饿了,一样也会愿意出高价;不出高价,说明人还没有饿到非吃不可的地步。你不用觉得有什么不安的。”
王二还是觉得不妥,说:“我还是按先来先得的顺序免费施粥吧。这样,我觉得更公平一点。”
王二的儿子立刻说:“爸,这一点也不公平!凭什么先来的就是最需要喝粥的?先来的都是时间宽裕的。而且,这样会造成很大的浪费。许多人都要排一晚上的队,这不是浪费时间吗?最后,你还是不能阻止人拿到粥之后再转手卖掉,最后粥不是还会落到愿意出高价的人手里?你想违背经济规律,最后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增加麻烦。”
王二说:“麻烦就麻烦吧,我觉得先来先得更合理,你别再多说了。”
每年到春运时,火车票该不该涨价就成了一个热门话题。需要看明白的是,火车票票价问题实际上是有限的火车运力如何在人群中分配的问题。有1000个人想坐火车回家,铁路系统却只能提供800个座位,让谁上车谁不上车就成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事实上,对供不应求这个基本矛盾,火车票的分配是不存在完美的解决方案的,因为无论怎么解决,最后都会有200个人不能坐火车回家。任何觉得自己有绝妙方案解决车票问题的人恐怕都得虚心承认,其实不存在绝妙方案。
面对供不应求的情况,最经典的解决方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正确的解决方案,就是提价。物以稀为贵,火车票少,所以贵,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所以那些主张提价的建议是完全有其合理的一面的。
但我们必须意识到,火车票提价是有分配后果的。这里面有两层不同含义的分配后果。如果整个人群的收入是完全一样的,唯一不同的只是他们坐火车回家过年的意愿,那通过提价,可以有效地让那些最想坐火车回家的人最终买到票,这样的分配后果恐怕无可厚非。问题是我们的人群收入不完全一样,有些人很有钱,有些人一般有钱,有些人没什么钱。在我们很轻松地提出通过价格手段挤出200人的时候,我们必须意识到,这被挤出的200人不会是一个随机的群体。因此,第一层次的分配含义是,通过提价,我们挤出的是否恰恰是社会里的弱势群体?这就像王二所担心的,如果他让出价高者得粥,会不会最后没粥吃的都是穷人?
还有就是,即便那些最终买到票的人,提价之后,他们都必须付更多的钱才能回家。因此,提价的另一个分配含义就是,乘客要给铁道部交更多的钱,才能获得与过去相同的服务。和王二一样,铁道部确实得面对是不是在赚黑心钱的问题。
因此,反对火车票提价的人也是有理由的,而且他们的理由在任何意义上也不比支持提价的人更弱。
有人会说,等等,反对提价的理由似乎适用于任何商品,难道说任何时候提价都得考虑分配后果?从某种程度上说确实如此,这也是通货膨胀是经济面临的一个大敌的原因之一。不是所有人都会在通胀的时候受损,通胀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更大,所以通胀往往会导致严重的政治后果。但应对通胀的办法当然不应该仅是限制提价,而是从根源上消除通胀,比如说收紧货币。
回到春运火车票的问题,春运火车票至少有4点使得它很特殊,使得它不同于一般商品。一是春运回家的需求是一种弹性很小的需求。虽然说春节回家是一种刚性需求恐怕过度了,刚性需求是指人们会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满足的需求,但一般人大概都会同意,春节团聚对中国人来说很重要,因此不会因为票贵一点就不回家。这意味着,如果通过提价来抑制客流,那价格必须提得很高才可能奏效,这就加剧了前面提到的分配后果问题。二是春节回家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回家或者不回家。房子也是必需品,但房子贵了,你还可以选择买得小一点,住得远一点,而不是完全没有房子住。回家不一样,你不能选择回一半家,只能是回或者不回,因此,火车票提价和比如说居民用水提价的后果是不一样的。居民用水提价的结果是所有人可能都会少用一点水,最后达到节水的目的;火车票提价的结果是硬硬地用价格挤出200人,而不是说1000个人每个人少坐20%,这还是加剧了前面说的分配后果问题。三是铁路的供给对价格不敏感,不论是短期还是长期。正常的商品,如果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很快供给就会上来,然后把价格拉下去,因此价格的上涨是一个有效的信号,可以拉动供给。铁路是个垄断部门,铁路运力的增长恐怕和价格没有直接关系。四是春运票价的水平并不直接影响效率。水价定低了,会造成水的浪费;电价定低了,会造成电的浪费;春运票价定低了,不会造成运力的浪费——没有人会因为火车票便宜就多坐几次火车的。
归根结底,有关春运火车票是否该提价的辩论不只是一个价格问题的辩论,更是一个分配问题的辩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0 17:46:18
寻梦者时间:2013-02-06 作者:小小Z 点击:165次 回忆总是具有谜一般的荒凉魅力,既美丽又令人生畏,我多半只是站在回忆的门口徘徊一下,不敢真正走进去。但是,几十年来,我始终没有忘记他,不过,早以为与他幽明永隔了,而他,突然来了,像陷落的庞贝古城的一尊雕塑复活了。
不知他怎样终于找到我的工作地点,反正他们通知我,有个风尘仆仆的四川老乡要我接电话。一听到他自报姓名,我手里的话筒差点儿落在地上,我急忙一边叫人去接他,一边旋风般的走向梳妆台。想起当年他那雪莱般的容颜和风采,我怎能黯淡无光地迎接重逢?
我穿戴好了,照了几回镜子,努力镇定自己。
奇妙的少年时代有过许多悲欢,多是一阵轻风、一首短歌,说忘就忘。但有一种悲欢却是一片新绿的幼林,它会在你的记忆中长大、茂盛、横逸斜出,与你的一生盘根错节地交织在一起。
他不是我的同学,那时,我们是男女分校的,但我与诗的因缘际会却是从他开始。到过抗战大后方的同时代人也许知道,长江上游的一个绿色小城里,一群诗的圣徒集结在抗日风云之下,他们之间无论相识与否,都相互交换诗人们的诗集或自己的习作,我这个从来没有写过诗的中学生,也连续收到《黎明的林子》。给我寄这本刊物的,是一个陌生的名叫史之曦的男生。他在信中说知道我体育不及格,作文却很有诗意。起先,我不敢回他的信,只把那诗刊藏在课桌里读,放在枕头边读。但有一天,我感到有一种东西在心里萌动,便鬼使神差地写起诗来。这是我和诗神最初的邂逅,悄悄地渴望有人分享我的甜蜜,便把那些习作寄给史之曦。从此,我们的友谊在《黎明的林子》里无声无息地开花,终于从书信往来中跳出了一个约会。
那是在秋天,明沙净水,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站在一块伸出水面的岩石上。我一看,就知道是他,因为那异常优美的风姿,正是我从他的诗里感觉到的。但我不敢先打招呼,带着稚气的羞涩躲在岩石后面。不知怎么他也感觉到了我,惊喜地唤着我的名字,从岩石的另一面向我跑来。他那双湖水般的眼睛有些含愁,仿佛注视过摇篮里的我,亲切极了,一下子就赢得了我的信赖。而他故做成人的严肃,问我的理想和对社会的认识,我不好意思背出作文上的句子,红着脸,只回答“是”或“不”。不知是恼怒还是失望,他顺手捡起一块薄薄的鹅卵石往江面一丢,一圈圈涟漪连环似的出现在水面,很长很长,好看极了,我不禁欢快地惊呼起来。他连忙拾一块塞在我手里,教我扔了几十次。最初相约的黄昏,便在“打水漂”中度过了。
那时,来四川的流亡学生很多,他们比较开放,但本地人最怕子女自由恋爱,管得很严。但之曦也是本地人,他那洒脱而高贵的风度又招我家人的喜欢,都觉得他的心灵如明净的溪流,是有岸的,很安全,便让我跟着他去参加学生们的各种集会。对我最有影响的是“诗的会”,参加者都是些追求自由民主的、怀着山河之痛的青年。我那时当然不能完全理解其进步意义,只是因为父亲的一处产业被强权霸占以致家道衰落,朦胧地感到一种痛苦。但我不懂得之曦为什么不满当时的现状,他是一个富商的独生子,集千般恩宠于一身。有一次,我想问他,有个女同学暗中扯了一下我的衣角,我便噤了声。后来才知道,之曦是姨太太的儿子,刚发出第一声啼哭便被大娘夺去,伪称是自己所生。他的亲娘则被远逐,在备受虐待中死去。他在大娘的监护下宁静地长大,谁知宁静也有缝隙,秘密终于泄露出来,他不敢诘问,一种咬啮神经的怅惘就这样永远地在他眼波中荡漾了。
之曦的外表优雅而文弱,相处久了,就会知道他有一种禀性上的狂热,常在校刊上发表一些热血文字。他之所以幸免于被开除,除了校长畏惧他家庭的势力,还有赖于进步老师的庇护,说“他的才华比门第更高贵,有成大器以光耀母校的趋势”。那时,他算得上是小城里少年们心中的英雄,许多女生都希望得到他的青睐。他对我的专注很快就传开了,有调侃的,有攻击的,尤其可怕的是他的表妹,她与我同班,总是黑影似的盯着我,她那小女巫般的眼神和气息令我坐立不安。
当时,我还是个短发覆额的小女孩,爱情尚未在我身体内觉醒,根本不懂得它的神圣伟大可以直面刀山火海,只感到受了诬蔑,觉得非常羞耻,白天罪人般地走进学校,夜里在噩梦中惊叫,最后大病一场,耽误了功课。我不愿留级,就跳级考到远离小城的另一所高中。
离开小城的前两天,我写信约他到公园里告别,因为我们曾在凉亭里共读过诗章。那天一到凉亭,我便看见一位华贵的夫人正在凭栏打量我,瓷一样的目光,很冷。她慢悠悠地自言自语:“史之曦明天订婚,今天同他的未婚妻选戒指去了,不会来了!”
一见她身后那个女巫般的女孩,我立刻明白这夫人是谁了。像一头幼鹿逃避眈眈的虎视,我掉头便跑。
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之曦。高中毕业后,我离家出走,参加游击队。新中国成立后,我全力奔赴新生活,日夜处于鏖战般的兴奋状态,顾不上和人通信,再说之曦属于应该被打倒的阶级,也不便通信。总之,往事在我心中沉寂了,犹如前生的经历,朦胧而遥远。
然而,他却来了,在我一心要“忘却”的时候,他却千里迢迢地来了。
他来做什么?是为大半生的思念寻找归宿吗?但少年时代的情谊如西伯利亚雪地上的光芒,若真若幻,怎值得思念大半生!他来做什么?是以诗会友吗?似乎不像,如果为了诗,他早该写信来了。他来做什么?是不是路过此地遭遇不测,偶然知道我的地址而来寻求帮助呢?但是,我等待着,以少年时代的全部激情等待着,回忆如丽日中天,脑海里尽是他当年的形象,英华独秀,玉树临风,天生的优雅中有一种我害怕触动的纤弱。
终于,他出现了!
他是谁?她是谁?我们各自心惊,都不敢相认。沉默!沉默如雷!
他就那样拘谨地站在门边,一动也不动,一套簇新的、款式很旧的中山装,一双完全不相配的镶花破皮鞋,满脸沧桑,原来那湖水似的含愁的眼睛,露出一脉干涸的凄凉。我第一次感到时光是一个残酷的行刑者,竟可以把人天生的优美剥蚀得荡然无存。而他,也在惊诧地打量着我和我家的摆设,那种不相信的表情有如走错了门。久久,我才叫了他的名字,他才说:“我以为你已经是明日黄花,竟没有想到你如暮云春树!”
啊,这正是之曦的语言,我欢乐地伸出手去,不管他的变化多么出人意料,重逢的喜悦依然压倒一切。他尴尬极了,近乎自语地说,传错了,传错了,完全不是那样的。我问传错了什么?他一副失落的样子,茫然不答,只说他如何在火车上睡觉时被一个年轻人偷换了黑色的新皮鞋。
晚餐时,丈夫回来了,他是个极喜欢朋友的人,他向之曦敬酒,找他说话。但丈夫也和我一样有些纳闷,之曦为什么远道来访友,却极少言语,心事重重的。他嘱我明天陪之曦到公园里走走,问问他需要什么帮助。
我和之曦在公园信步,走到一座凉亭,垂柳如烟,湖水荡漾着迷濛的奇丽,清风唤醒了种种异香又加以散播,恍若几十年前的情景。我说:“还记得吗?这里多像我们曾经读诗的地方。”“正因为记得,我才来弥补!”
淡淡一语,波澜不惊,却使我震动了!
啊,原来是为“弥补”而来,可“弥补”是什么意思呢?他并没有对我做错什么。我们又沉默了,像国画上的留白,看起来像空,实际充满了期待,我期待他说出缘由,他期待自己有勇气说出。霍然,他黯淡的目光一闪,眼睛中有冰与火在跳动,再明白不过地说了下面一段话:
我寻梦来了,当然不是来寻那个声如流泉的如诗如梦的少女,而是来寻一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老太婆。当年,因为我的罪过,你从我面前消失了,我的三魂七魄分开去找你,天上人间都没有你的消息。过去,死在我心里了。
今年春节,我进城去买教科书,偶然碰到陈碧佳,她说杨凤从外地返乡过年,对你的情况一清二楚,说你被打成右派,开除公职,“文革”中又被流放边陲,回城后做临时工,四处漂泊,“改正”后虽然被安排在文联工作,但是举目无亲,愁病相煎,憔悴得像枝枯竹。她说你什么都不愿提及,只顾打听我的消息,还说你想回乡安度晚年,只是已经没有亲人和房子了。这些话有如你的呼唤,回忆像远方山谷里的钟声,从青春岁月里向我传来。我立刻要了你的地址,和老伴商量了半夜,特地来接你回乡!你看,回程票都买好了。
我既感动又惊骇,看见他从衣袋里掏出两张火车票,我对杨凤的恶作剧简直气极了,是想助谈兴而编造传奇,还是一种天真而愚蠢的同情?在学校时,她是篮球队的中锋,我自幼柔弱,她以保护者自居,我们便成了最亲密的朋友。重逢后我自然会对她讲述自己过去的苦难,但她也目睹了我如今的生活,非常羡慕我的家庭,怎么会把我描绘得像长满野草的禅房、玫瑰已谢的旧客厅、一幅孤星血泪图?而之曦,居然把这些不合逻辑的谎言信以为真,简直像个世外之人。我不禁问道:“这些年你都在哪里?”
“可以说是在世界边缘。你离家出走后,我上了大学,参加了‘迎解’运动,新中国成立后被分配到重庆市的一个文化部门工作,那时的前途可谓红日高照。后来,因为出身我也被打成了右派,被遣送到林区监督劳动,‘改正’后再也不想出山了,就留在林区的子弟学校教书。入山既久,便成了山囚,然而这种囚徒有一种城市里得不到的自由和岑寂,正好安放我的灵魂。当年所向往的英雄的叱咤、成功的殊荣,早已摇落在子夜的西风中了。我终于明白,权力是可耻而危机四伏的,财富是沉重而愚昧的,荣誉更只是一种偏见。我已经学会知足,不愁最低的物质生活就行了。我和老伴虽是听严母之命而结合的,倒也相处得融洽,她始终和我共度忧患。她自然知道我们小时候的情谊,完全同意接你去住。我就这样寻梦来了。早晓得你的处境如此之好,原是不该来的。我为什么不先写封信了解一下,只凭感情的驱使呢?唉,感情有理智根本不能了解的理由!”
静静地听完这一席话,我的心在胸中融化了,急切地要从眼眶里涌出来,我怎能将他高贵的同情视为梦游者的呓语?能拥有如此念旧的朋友,真是人生大幸。但是,我怎么酬答他呢?他的梦幻一开始就具有悲剧的冲突,他从遥远的彼岸走近我,却永远抵达不了我的此岸。
我不忍对他说:我早已向少年时代告别,女人无故乡,哪里有我的事业和朋友、有我的诗巢和爱巢,哪里便是我的故乡!
我不忍对他说:我跟时代一起痛苦过,却也在跟时代一起进步,我曾被狂风恶浪冲到边缘,现在正奋力回到激流的中心。
我更不忍对他说:你虽然没有做出什么英雄业绩,但你是个因心灵而伟大的英雄。如果我以这句话去感谢他拯救性的真诚和慷慨,他定会以为是一种讽刺。
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是对梦的追逐将他从巴山夜雨中带到了洞庭之滨,他的梦却如落叶,一片接一片地脱离了梦之树。我从来没有感到像现在这样的无能为力,只好陪着他绕着湖慢慢地走。但是,总得回答啊。于是,我说话了:“我怎么可能对杨凤说要回故乡度晚年?我尚未产生‘夕阳’情绪,觉得一切犹未为晚。而且我早有个家,即使在流放时期,我也不是孤苦伶仃的。我和丈夫结识于穷途末路,我们的结合是命运之结所系。我们穷愁而不潦倒,虽然在肉体上受尽种种折磨,精神的圣殿却从未坍塌。他是个以奋斗自娱的人,可以在荆棘丛中打滚,在苦难中奇异地充满生气。我从他那里获得了巨大的力量,才熬过了那些难熬的岁月。”之曦微微颔首说:“昨天,我一见到他,就明白你是幸福的,就感到我可以放心地回去了……”
第二天黄昏,他即起程,任我如何挽留,也执意要走。我请求他留下通信处,他没有,只说,把人团结在一起的是精神而不是文字。
站在月台上,我无限困惑,本来应该去紧握此生再难相见的故人的手,却只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
月余后,杨凤来看我,我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责备。她喊道:“我恶作剧什么呀?只不过是打抱不平,想刺激一下他的良心罢了。当年,你不是为他受够了气吗?他害了你,自己倒好,十六岁就和人家结婚了。再说,我也想不到如今还有这样认真的人,认真早已被大家看成致命伤了,谁知他会傻里傻气地跑几千里来寻梦……”
我只好央求她再管一次闲事,去打听之曦的通信处。
我给之曦写了好几封信,希望他记起自己笔挟风雷的时代,不要辜负上天赋予的才华,改变他目前那种与世隔绝的生活状态,并请他出山当一个文学刊物的编辑。可每封信都在长风中杳失了,几年没有回音。我也沉默了,我想他已经是一个孤僻得或者超脱得极其彻底的人,为什么要改变他?据说孤独是禅的最高境界,我记起《世说新语》里的那句话:“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0 17:46:39
一条找不到家的土著狗时间:2013-02-06 作者:小小Z 点击:121次 有一次和家人一块儿去八达岭,回来到沙河那儿,看到一只狗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逆行着疯跑和寻找。我们担心它最终会和某辆车撞在一块儿,几经周折,我们用食品和水换取了狗的信任,并把它带回了家。
它是一只黑白相间的花公狗,土著,有40厘米高。从它的体态、胖瘦和对人的信任来看,可以肯定它不是一条流浪狗。流浪狗的目光都是警觉而又乞求的,而它在吃了蛋糕喝了水后,那目光中的警觉很快就消失了,只剩下一些焦虑和不安。由此可以判断,它是一只有家、有亲人的狗。
把它放在我家院落里,它除了身处陌生环境的不安外,没有了在高速路上对汽车与死亡的焦虑和紧张,看到我们一家人时总是摇着尾巴,舔我们的手。看到有同类被人牵着在院子里溜达时,它会发出示好和相邀的叫声。
狗对家是有超强记忆能力的。几年前,报纸上曾登过一则消息说,有一个人用汽车把一只狗从北京拉到几百公里外的唐山,结果那狗过了20多天,又从唐山跑回了北京家里。由此我推测,土著花狗眼神中的不安和陌生,其实是对主人的思念和怀想。
果然,在我的观察中,这只土花狗每天半夜都在喝完半盆水后离开我家,走出院子,不知去了哪里。天亮前,它又精疲力竭地回来,卧在我家院里,一脸的失落。
就这样,半月后的一天早上,我起床出门,发现它没有如往日那样疲惫地卧在食盆边上,直到中午、晚上它都没有回来。
从那以后,每天早上,一家人无论谁先起床,都要首先开门看一看,院里的那棵椿树下是否卧着一只土生土长的大花狗……随着时间的昼走夜来,我们对于花狗的记忆渐渐淡薄了。
事情的戏剧性变化是在一个多月后,秋天到来时。有一天下午,我正在院里摘豆角,忽然听到栅栏外有“汪汪”的狗叫声。抬起头,看见那只花狗站起来把它的前爪搭在门上,目光中的热切像寒夜中的两把火。在那狗的身后,是它的主人,一个60多岁、秃了顶的大兴农民,怀里抱着两个巨大的西瓜,累得满脸是汗。
“喂——是你收留过我们家的花花吧?”老人大声地问着我,把那两个西瓜放在低矮的栅栏外。
老人把这只狗从小养到大,两个月前,狗出门去追一只发情的野狗,追着追着就跑丢了。半个月后,有天早上一起床,门一开,它却又突然回去了。
老人今天到世界公园这边卖西瓜。卖着卖着就见花狗不停地要往这个院子跑,跑到院子门口,重又回到他的瓜车旁,回到瓜车旁又心神不宁地朝这院子跑,有几次还咬着他的裤腿朝院子门口这边拉,弄得他生意都没法畅畅快快地做,最后他忽然想起它失踪半月的事,估摸这院里有人曾在那半个月里收留过它,就跟着花狗到了我家。
花狗和它的主人离开我家时,夕阳西下,院子里一片彤红温暖的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0 17:46:52
美女时间:2013-02-06 作者:小小Z 点击:135次 我正念大学的时候,坐火车到南方去。那是5月。好像是在别尔哥罗德和哈尔科夫之间的一个火车站,我走出车厢,在站台上散步。
黄昏的阴影已经落在车站的小花园、站台和田野,车站遮蔽了落日。不过,从机车里冒出的一团团烟雾被染成淡淡的玫瑰色来看,显然,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去。
当我在站台上走来走去的时候,忽然发现,大多数散步的旅客都往一节二等车厢那边拥,带着异样的神情停在车厢旁边,仿佛那节车厢里坐着什么知名人物。在这节车厢旁边,我遇到不少好奇的人,其中有一个正是我的同车旅伴——一个矮个子炮兵军官,聪明、热情、好客,跟我们在旅行中偶然相识、没有深交的人们一样。
“您在这儿看什么呢?”我问。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用眼睛向我示意一个女人。那是个年轻姑娘,十七八岁,穿的是俄罗斯服装,头上什么也没戴,只有一小块披巾不经意地搭在肩膀上。她不是乘客,想必是站长的女儿或妹妹。她站在车厢的窗子旁,跟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乘客谈话。
这姑娘是个美女。这一点无论是我,还是跟我一起欣赏她的那些人,都绝不怀疑。
要是照老规矩把她的外貌一部分一部分地描绘一番,那么她最具魅力的就是那一头淡黄色、波浪起伏、厚厚的秀发。它们披散着,头顶上系着根黑色的发带。至于她身上的其他部分,要么不太合适,要么就是很一般。她那一双眼睛,不知是出于卖俏呢还是由于近视,总是微微眯缝着,鼻子微微向上翘起,嘴很小,侧影轮廓不分明,肩膀窄得与年龄不相称。尽管如此,姑娘给人的总体印象依然是真正的美丽。望着她,完全可以确信,俄罗斯人的脸无需整齐端正便能显出其美丽。不仅如此,如果把这姑娘的翘鼻子换成一个端正又完美的,反倒会使她的脸丧失全部的妩媚。
站在窗旁谈话的时候,姑娘因傍晚的潮气而瑟瑟颤抖。她不住地回头看我们,一会儿挺起身子两手叉腰,一会儿又抬起手整理头发。她有说有笑,脸上的表情忽而惊奇,忽而恐惧,我就没见过她的身体和面容有安静的时候。她的美的全部秘密和魅力,恰恰在于这些细微而无限优美的动作,在于她的微笑、表情的变化,在于她向我们投来的匆匆一瞥,在于这些优美的动作与青春、活力、笑语声中流露出的纯洁,以及我们所喜爱的小孩、小鸟、小鹿、小树身上的纤弱与和谐。
这种美是蝴蝶的美。它只能与华尔兹在花园里飞舞,欢笑和快乐相映成趣,却不能与严肃的思想、悲伤和宁静相容。似乎只要站台上吹过一阵大风或下一场大雨,她那柔弱的身子就会枯萎,她那变幻莫测的美就会像花粉一样消散。
“是的,果然……”军官在第二遍铃响过后,往自己的车厢走时叹气说。
至于“是的,果然……”是什么意思,我就不妄加评论了。
也许他感到惆怅,极不情愿地离开美女和春的晚会,走回窒闷的车厢;也许他跟我一样,正不由自主地为美女、为自己、为所有垂头丧气地走回自己车厢的旅客而惋惜。军官走过车站的一个窗口,看到里边电报机旁坐着一个脸色苍白、头发发红的电报员,便叹口气,说道:
“我敢打赌,这电报员一定爱那姑娘。生活在天地间同一屋檐下,与那个轻盈的人物在一起而不相恋,岂不超越了人的本能?然而,我的朋友,如果你弓腰驼背、蓬头垢面、单调乏味、油头滑脑,却爱上这对你并无好感、俊俏可爱的小姑娘,将是怎样的不幸、怎样的嘲弄啊!或许事情会更糟——试想,这个电报员堕入情网,同时却早已婚配,而他的妻子同他本人一样也是个弓腰驼背、蓬头垢面的人……那真是苦透了!”
在我们这节车厢旁边,乘务员正胳膊肘靠着门口的扶手站着,往美女那边观望。他那张脸因昼夜颠倒和车厢的颠簸而疲惫不堪,显得憔悴、松弛,令人腻烦,现在却流露出脉脉的温情和深深的忧伤,仿佛他在姑娘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青春、幸福、清醒、纯洁、妻子、儿女;仿佛他感到追悔莫及,因为姑娘不属于他,他已未老先衰、愚蠢迟钝、满脸粗鄙。要得到一般人或旅客们的幸福,对于他不啻登天。
第三遍铃响了,汽笛长鸣,火车懒洋洋地开动了。站务员、站长从我们的窗前闪过,接着是花园、美女以及她那俏丽、天真、慧黠的微笑……我把头探出车窗往后看,看见她目送火车走后,在站台上走动,经过电报员所在的那扇窗户,朝花园跑去。车站已不再遮蔽西边的景色,田野敞开了胸怀。太阳已经落山了,一缕缕黑烟在绿茸茸的禾苗上蔓延。在春的气息中,暗淡的天空下,我们的车厢里处处是忧伤。
我们熟识的乘务员走进车厢,点起了蜡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0 17:47:06
像时间:2013-02-06 作者:小小Z 点击:177次 在凤凰古城沈从文故居,看见沈先生年轻时的一帧黑白照片,清亮的眼神如沱江的潺潺清流,一脸的干净纯粹,嘴角微微上扬,眉宇间英气逼人,洒脱俊朗。
墙上还挂着他暮年时的一帧照片,戴着一副眼镜,儒雅、温和、慈悲,孩童般纯真的笑脸,似清水洗尘。走进他的书房,仿佛还能听见他朗朗的笑声。
他的爱、坚韧、温和、悲悯,流淌在他的和里,自始至终,浑然一体,不可分割。他写过:“我轻轻地叹息了好些次。山头夕阳极感动我,水底各色圆石也极感动我,我心中似乎毫无什么渣滓,透明烛照,对河水,对夕阳,对拉船人同船,皆那么爱着,十分温暖地爱着!”
他的就是这样,有一双如孩童般对世界充满好奇的眼睛,一颗纯净的心感受着,温暖地爱着,爱世间值得爱的一切。无论岁月给他什么,伤痛、屈辱、苦难,生命已是繁华落尽,不染尘埃。他的心是沱江的碧波,照山是山,照月是月,都映在他的心底和里。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看摄影家肖全拍摄的作家三毛的一组照片。在成都的柳荫街,一条古老的小巷,三毛坐在石凳上,海藻样的长发披散着,宽宽的布衣,赤脚穿着凉鞋,手指间捻着一支烟,脸上写满疲惫和沧桑,眼睛望着远方,神情倔犟、茫然、忧伤,说不出的孤独和寂寞……我看着她的照片,雨雾一样的惆怅将我遮蔽。因为,拍完这组照片5个月之后,那个寒冬的深夜,她将自己挂在一条丝袜上,走了。她死得那样隐忍、寂寞……
多年后,我第一次在电视里听到她的声音,那是她留给世界最后的声音,那么纯真、忧伤,如泉水流淌。寒夜里,她和友人告别的话只有短短的几句。我听着,这是我年少时就迷恋的三毛的声音吗?她的声音里都是对尘世的不舍和留恋,也弥漫着对生命的无助和绝望。
她是飞翔在荒漠里的一只孤雁,形单影只。她是失去伴侣的天鹅,独自漂泊、流浪,无处停歇。一个将万水千山都走遍的人,却寻找不到灵魂的家园。只有死亡,才是她最后的归宿。这只天堂鸟回归天堂了,我愿意这样想她的离去:上帝看她活得太苦了,才召她回去……
在阳朔的徐悲鸿故居,我看见徐悲鸿的一幅自画像。20岁的样子,一脸的桀骜不驯,不笑,眼神凛然。这是只有青春少年才有的眼神,燃烧梦想,清高气傲,心怀高远。他说:“好的画家,一定要一意孤行。”是的,面对绘画,他一味任性,只忠实于自己的感觉。其实,任何一门艺术都需要我行我素,所谓另辟蹊径也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摘到星辰。他的就是这样,独树一帜,一意孤行。
读张爱玲的《对照记》,书中收录了她从两三岁至暮年的许多珍贵的照片。我尤其喜欢她20几岁时的一张,那是好友炎樱为她拍摄的。她站在阳台上,仰着头,看不清眼神,腰身瘦瘦的,不盈一握。春天的风吹起开满花朵的裙,衣袂翩翩。青春如同打在她身上的阳光,明晃晃地耀眼、灿烂、明媚,没有一丝阴霾。虽然看不清她的神情,却感受得到青春飞扬的气息。
每个人最好的年华就是那几年,金灿灿的,如手里捧着的金沙。她的也是如此,她说过,上海是她的天堂。此后,离别故土漂泊海外的岁月,她成了没有根基的浮萍,只有将生活的孤苦与辛酸都一一咽下。除了咽下,又能怎样?
然而,我们手捧金沙的日子往往是不自知的,不懂得珍惜。她说过,岁月是什么?长的是磨难,短的是。她的最美好的刹那,不就是裙裾飞扬的一瞬间吗?
喜欢台湾作家朱天文20岁时的照片,穿黑底白圆点的连衣裙,梳着一对乌黑的麻花辫,清凌凌的眼神,笑意妍妍,清纯极了。出身书香世家的女子,优雅娴静,气质如兰。她的父亲朱西甯、母亲刘慕沙、妹妹朱天心都是作家,一门两代4人都是好作家,实属文坛罕见。
那时姐妹三人正在办《三三集刊》《三三杂志》,在台湾文学界引起极大反响。她26岁时第一次和导演侯孝贤合作,将她的小说《小毕的故事》拍成电影,她从此成为台湾最年轻的编剧。作家钟阿城说,朱天文大概注定是为而生的。她50岁时的一帧照片,依然梳着一对麻花辫,不再温润的脸庞有了光阴的痕迹,也有了岁月雕刻的沧桑之美。
看雕塑家吴为山创作的弘一大师的塑像,简直惊呆了,大师的塑像分明是有灵魂的。他清瘦的面庞,一身布衣,慈悲的神情,极具神韵,我一眼就认出是弘一大师。
他修的律宗是佛家戒律最严的,生活极其清苦。有一日,好友夏丏尊来寺里看望大师,见他一身布衣,脚上的布鞋破烂不堪。他们一起吃饭,只有一碗白米饭和一道咸菜。夏丏尊问:“难道不会太咸吗?”大师说:“咸有咸的味道。”饭后,大师倒了两杯白开水,夏丏尊又问:“是不是太淡了,有茶叶吗?”大师说:“淡有淡的味道。”是的,这就是,咸有咸的味道,淡有淡的味道。39岁时他在杭州虎跑寺出家,被截然分为两半,仿佛年轻时的风流洒脱、琴棋书画诗酒花都是前生,后半生的孤苦寂寥都是自己选的,他随遇而安,不怨、不悔。
他的前半生是姹紫嫣红开遍,饱满如繁花盛开的春天;他的后半生仿佛一位大家的山水画,山寒水瘦,素洁、安然。
他低眉、顺目、清瘦、淡然、悲悯,没有挣扎和苛求,只有一颗慈悲的心。原来,到了最后都是顺应天意。世间少有人能理解他精神世界的愉悦和幸福,大概只有画家丰子恺能懂得他。的悲与欣都一一尝遍后,他写下“悲欣交集”几个字,走了。
我喜欢评剧皇后新凤霞的一张照片,30多岁,已经是几个孩子的母亲。她坐在一辆牛车上,粗衣旧服,依然掩不住天生丽质。年轻时,绮年玉貌的她爱上剧作家吴祖光,就去对他说:“我想和你结婚!”那一刻吴祖光一定吓呆了。多可爱的女子啊,在爱情面前,执著而勇敢,如春风里一树盛开的樱花,燃烧着,灿烂着。她自幼出身寒微,没有进过学堂,可是,她倾慕才华横溢的他,她要学剧中的刘巧儿,也要自己找婆家。
后来,“文革”中吴祖光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有人逼她和丈夫划清界限。她凛然答道:“王宝钏苦守寒窑18年,我也要等他18年。”困境中他们忠贞不渝,患难与共,不离不弃。她一个人操持家务,抚养孩子,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后来积劳成疾,患脑血栓导致半身瘫痪,一颗戏曲舞台上的璀璨星辰永远陨落了。
可是,以后的几十年,谁也没有想到,她用一只健康的手完成了400万字的散文。她把幼年学戏的点点滴滴,看父亲做“万年牢”糖葫芦的记忆都留在了里,质朴无华,真挚饱满。有人说,新凤霞的文章也许是吴祖光捉刀的。我说,吴祖光没有她的阅历,没有她童年苦难的生活,当然写不出她的味道。任何一位作家,没有鲜活的生活,写作就成了无源之水。她的淳朴清新,自成一家,如六月荷花,素面相见。
似水流年里,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佛家言,相由心生。他们留给尘世的影像和雕像,何尝不是灵魂的写照?此像皆为心相,也是悲欣交集的人生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0 17:47:20
秋韵时间:2013-02-06 作者:小小Z 点击:95次 京华秋色,最先想到的总是香山。曾记得满山如火如荼的壮观,在太阳下,那红色似乎在跳动,像火焰一样。二三友人,骑着小驴,笑语与“嘚嘚”蹄声相和,循着弯曲小道,在山里穿行。秋的丰富和幽静调和得匀匀的,向每个毛孔渗进来。后来驴没有了,路平坦得多了,可以痛快地一直走到半山。如果走的是双清这一边,一段山路后,上几个陡台阶,眼前会出现大片,那是几棵大树,现在想来,应是银杏吧。满树茂密的叶子都黄透了,从树梢披散到地,黄得那样滋润,好像把的丰收集聚在那里了,让人觉得,这才是的基调。
今年秋到香山,人也到香山。满路车辆与行人,如同电影散场,或要举行大规模代表会。只好改道万安山,去寻秋意。山麓有一片黄栌,不甚茂密。法海寺废墟前石阶两旁,有两片暗红,也很寥落。废墟上有顺治年间的残碑,刻有“不得砍伐、不得放牧”的字样。乱草丛中,断石横卧,枯树枝壮举,露出灰蓝的天和不甚明亮的太阳。这似乎很有的萧索气象了。然而,这不是我要寻找的秋的韵致。
有人说,该到圆明园去,西洋楼西北的一片树林,这时大概正染着红、黄两种富丽的颜色。可对我来说,不断地寻秋是太奢侈了,不能支出这时间,且待来年吧。家人说:来年人更多,你骑车的本领更差,也还是无由寻找到的。那就待来生吧,我说。大家一笑。
其实,我是注重今世的。清晨照例散步,便是为了寻健康,没有什么浪漫色彩。这一天,秋已深了,披着斜风细雨,照例走到临湖轩下的小湖旁,忽然觉得景色这般奇妙,似乎我从未到过这里。
小湖南面有一座小山,山与湖之间是一排高大的银杏树。几天不见,竟变成一座屏障,遮住了山,映进了水。扇形叶子落了一地,铺满了绕湖的小径。似乎这屏障向四周渗透,无限地扩大了。循路走去,湖东侧一片鲜红跳进眼帘。这样耀眼的!不是黄栌,黄栌的红较暗;不是枫叶,枫叶的红较深。这着了雨,远看鲜亮极了,近看时,是对称的长形叶子,地下也有不少,成了薄薄一层红毡。在小片鲜红和高大的屏障之间,还有深浅不同的绿,深浅不同的褐、棕等丰富的颜色环抱着澄明的秋水。冷冷的几滴秋雨,更给整个景色添了几分朦胧,似乎除了眼前这一切,还有别的蕴藏。
这是我要寻的秋的韵致了吗?是有成绩的人生,绚烂多彩而肃穆庄严,似朦胧而实清明,充满了大彻大悟的味道。
秋去冬来之时,意外地收到一份讣告,是父亲的一位哲学友人故去了。讣告上除生卒年月外,只有一首遗诗,译出来是这等模样:
不要推却友爱,
不要延迟欢乐。
现在不悟,
便永迷惑。
在这里,
一切都有了着落。
我要寻找的秋韵,原来便在现在,在这里,在心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0 17:47:41
尘缘时间:2013-02-06 作者:小小Z 点击:100次 大约两岁吧,那时的我。中午回家吃完饭,又要匆匆赶回办公室去。我不依,抓住他宽宽的军腰带不让他系上,说:“你系上这个就是要走了,我不要!”我抱住他的腿不让他走。
那个年代的军人军纪如山,觉得迟到之罪近乎通敌。他一把抢回了腰带,还打了我——这事我当然不记得了,是自己事后多次提起,我才印象深刻。每提及此事,总露出一副深悔的样子。我有时想,挨那一顿打也真划得来啊,因而将此事记了一辈子,悔了一辈子。
“后来,我就舍不得打你了。就那一次。”他说。
那时,两岁的我不想和分别。半个世纪之后,我依然耍赖,依然想抓住什么留住,依然对上帝说:
“把留给我吧!留给我吧!”
然而上帝没有允许我的强留。
当年小小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留不住,半个世纪后,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非走不可。当年的我知道他系上腰带就会走,现在的我知道他不思饮食、记忆涣散便也是要走。然而,我却一无长策,眼睁睁看着老迈的他杳然而逝。
记忆中,总是带我去田间散步,教我阅读名叫“自然”的这部书。他指给我看螳螂的卵,他带回被寄生蜂下过蛋的蛹。后来有一次,我和五阿姨去散步,3岁的我偏头问阿姨道:
“你看,菜叶子上都是洞,是怎么来的?”
“虫吃的。”阿姨当时是大学生。
“那虫在哪里?”
阿姨答不上来,我拍手大乐。
“哼,虫变成蛾子飞跑了,你都不知道!”
我对生物的最初惊艳,来自,我为此感激终生。
然而自己蜕化而去的时候,我却痛哭不依。他化蝶远扬,我却总不能相信这种事竟然发生了,那么英武而强壮的,谁把他偷走了?
91岁那年,我带他回故乡。距离他上一次回乡,隔了59年。
“你不是‘带’回去,是‘陪’回去。”我的朋友纠正我。
“可是,我的情况是真的需要‘带’他回去。”
我们用轮椅把他推上飞机,推入旅馆,推进火车。火车离开南京城后不久,就到了滁县。我起先吓了一跳,“滁州”这个地方好像应该好好待在欧阳修的《醉翁亭记》里,怎么真的有个滁州在这里。我一路问,现在是哪一站了,他一一说给我听,我问他下一站的站名,他也能回答上来。奇怪,平日颠三倒四的,连刚吃过午饭都会旋即忘了又要求母亲开饭,怎么一到了滁州城附近就如此凡事历历分明起来?
“姑母在哪里?”
“褚兰。”
“外婆呢?”
“宝光寺。”
其他亲戚的居处他也都了如指掌,这是他魂牵梦绕的所在吧?
年轻时的在徐州城里念师范,每次放假回家,便帮忙做农活。想到这里,我心下有了一份踏实,觉得在茫茫大地上,有某一块田是亲手料理过的,我因而觉得一份甜蜜安详。
回乡,许多杂务都是一位叫安营的表哥打点的,包括租车和食宿的安排。安营表哥的名字很特别,据说那年有军队过境,在村边安营,表哥就叫了这个名字。
“这位是谁你认识吗?”我问。
“不认识。”
“他就是安营呀!”
“安营?”茫然,“安营怎么这么大了?”
这组简单的对话,一天要说上好几次,然而总是不能承认面前此人就是安营。上一次,回家见他,他才一岁,而今他已是儿孙满堂的60岁老人了。去家离乡59年,的迷糊我不忍心用“老年痴呆”来解释。两天前我在飞机上见读英文报,便指些单词问他:
“这是什么?”
“西藏。”
“这个呢?”
“以色列。”
我惊讶于他一一回答正确,奇怪啊,到底记得什么又到底不记得什么呢?
我们到田塍边拜谒祖父母的坟,忽然说:
“我们回家去吧!”
“家?家在哪里?”我故意问他。
“家,家在屏东呀!”
我一惊,这一生不忘老家的人其实是以屏东为家的。屏东,那永恒的阳光的城垣。
家族中走出一位老妇人,是的二堂婶,是所有家人中最老的,93岁了,腰杆笔直,小脚走得踏实快速。她看了一眼,用乡下人简单而大声的语言宣布:
“他迂了!”
乡人说的“迂”,就是“老年痴呆”的意思,我的眼泪立刻涌出来,我一直刻意闪避的字眼,这老妇人竟直截了当地道了出来,如此清晰而残忍。
我开始明白“父母在”和“父母健在”是不同的,但我仍依恋不舍。
过南京时,有老友陈颐鼎将军来访。陈伯伯和是同乡,交情素厚,但我告诉他陈伯伯在楼下,正要上来,他却勃然色变,说:
“干吗要见他?”
陈伯伯曾到过台湾,训练过一批新兵,那是1946年。这批新兵训练得还不太好就上战场了,结果吃了败仗,便成了台籍滞留大陆的老兵。
“我一辈子都不见。”一脸执拗。
他不明白这话不合时宜了。
陈伯伯进来,我很紧张。陈伯伯一时激动万分,紧握的手热泪直流。却淡淡的,总算没赶人家出去。
“陈伯伯和我当年的事,可以说一件给我听听吗?”事后我问陈伯母。
“有一次打仗,晚上也打,不能睡,又下雨,他们两个人困极了,就穿着雨衣,背靠背地站着打盹儿。”
我又去问陈伯伯:
“我,你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他上进。他起先当‘学兵’,看人家黄埔出身,他就也去考黄埔。等从黄埔出来,他想想,觉得学历还不够好,又去读陆军大学,然后,又去美国……”
陈伯伯军阶一直比稍高,但我看到的他只是个慈祥的老人,喃喃地说些60年前的事情。
1949年,是最后一批离开重庆的人。
“我会守到最后5分钟。”他对母亲说。那时我们在广州,正要上船。他们两人把一对日本鲨鱼皮鞘的军刀各拿了一把,那算是家中比较值钱的东西,是受降时分得的战利品。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战争中每次分手,都写这句话给妈妈。那个时代的人仿佛活在电影情节里,每天都是生离死别。
后来父亲遇见了一个旧日部属,那部属在战争结束后改行卖纸烟。他给了父亲几条烟,又给了他一张假身份证,把姓名“张家闲”改成“章佳贤”,且缝了一只土灰布的大口袋做烟袋,父亲就从少将军官变成了烟贩子。背上袋子,他便直奔山区而去,以后取道老挝,转香港飞到台湾,这一周折,使他多花了一年多时间才和家人重逢。
爸爸从来没跟我们提过他被俘和逃亡的艰辛,许多年以后,母亲才陆续透露几句。但那些恐惧在他晚年时却一度再现。有一天妈妈外出回来,他说:
“刚才你不在,有人来跟我收钱。”
“收什么钱?”
“他说我是甲级战俘,要收100块钱,乙级的收50块。”
妈妈知道他把现实和梦境搞混了,便说:
“你给他了没有?”
“没有。我告诉他我身上没钱,我太太出去了,等下我太太回来你跟她收好了。”
那是他的梦魇,40多年不能抹去的梦魇,奇怪的是梦魇化解的方法倒也十分简单,只要说一句“你去找我太太收”就可以了。
幼小的时候,父亲不断告别我们,及至我17岁读大学,便是我告别他了。我现在才知道,虽然我们共度了半个世纪,我们仍算父女缘薄!这些年,我每次回屏东看他,他总说:
“你是有演讲,顺便回来的吗?”
我总“嗯哼”一声带过去。我心里想说的是,爸爸啊,我不是因为要演讲才顺便来看你的,我是因为要看你才顺便答应演讲的啊!然而我不能说,他只容我“顺便”看他,他不要我为他担心。
有一年中秋节,母亲去马来西亚探望妹妹,父亲一人在家,我不放心,特意南下去陪他,他站在玄关处骂起我来:
“跟你说不用回来,你怎么又跑回来了?回去的车票买不到怎么办?叫你别回来,不听!”
我有点不知所措,中秋节,我丢下丈夫、孩子来陪他,他反而骂我。但愣了几秒钟后,我忽然明白了,这个铮铮的北方汉子,他受不了柔情,他不能忍受让自己接受爱宠,他只好骂我。于是我笑笑,不理他,且去动手做菜。
父亲对母亲也少见浪漫镜头,但有一次,他把我叫到一边,说:“你们姐妹也太不懂事了!你妈快70的人了,她每次去台北,你们就这个要5包凉面,那个要一只盐水鸭,她哪里提得动?”
母亲比父亲小11岁,我们一直都觉得她是年轻的那一个,我们忘记了她也在老。又由于想念屏东眷村老家,每次就想要点美食来解乡愁,只有父亲看到母亲已不堪提携重物。
由于父亲是军人,而我们子女都不是,没有人知道他在他那行算怎样一个人物。连他得过的两枚云麾勋章,我们也弄不清楚相当于多大的战绩。但我读大学时有一次站在公交车上,听几个坐在我前面的军人谈论陆军步兵学校的事,不觉留意。父亲曾任步兵学校的教育长、副校长,有一阵子还代理校长。我听他们说着说着就提到父亲,我的心跳起来,不知他们会说出什么话来。只听一个说:
“他这人是个好人。”
又一个说:
“学问也好。”
我心中一时激动不已,能在他人口中认识自己父亲的好,真是幸运。
又有一次,我和丈夫、孩子到鹭鸶潭去玩,晚上便宿在山间。山中有几间茅屋,是一些老兵盖来做生意的,我把身份证拿去登记,老兵便叫了起来:
“呀,你是张家闲的女儿。副校长是我们的老长官了,副校长道德学问都好。这房钱,不能收了。”
我当然也不想占几个老兵的便宜,几经推让,打了折扣收钱。其实他们不知道,我真正受惠的不是那一点折扣,而是从别人眼中看到的父亲正直崇高的形象。
89岁,父亲做白内障手术,打了麻药还没有推入手术室,我找些话跟他说,免得他太快睡着。
“爸爸,杜甫,你知道吗?”
“知道。”
“杜甫的诗你知道吗?”
“杜甫的诗那么多,你说哪一首啊?”
“《兵车行》,‘车辚辚’下面是什么?”
“马萧萧。”
“再下面呢?”
“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我的泪直滚滚地落下来,不知为什么,透过一千多年前的语言,我们反而狭路相遇。
人间的悲伤,无非是生离和死别,战争是生离和死别的原因,但衰老也是啊!父亲垂老,两目视茫茫,然而,他仍记得那首哀伤的唐诗。父亲一生参与了不少战争,而与衰老的战争却是最最艰辛难支的吧?
我开始和父亲平起平坐谈诗,是在初中阶段。父亲一时显得惊喜万分,对于女儿大到可以跟他谈诗的事几乎不能相信。在那段清贫的日子里,谈诗是有实质好处的,母亲每在此时会烙一张面糊饼,切一碟卤豆干,有时甚至还有一瓶黑松汽水。我一面吃喝,一面纵论,也只有父亲容得下我当时的胡言吧?
父亲对诗也不算有什么深入研究,他只是熟读《唐诗三百首》而已。我小时常见他看的那本,扉页已经泛黄,上面还有他手批的文字。成年后,我忍不住偷来藏着,那是他1941年6月在浙江金华买的,封面用牛皮纸包好。有一天,我忽然想换掉那老旧的包书纸,不料打开一看,才发现原来这张牛皮纸是一个公文袋,那公文袋是从国防部寄出的,寄给联勤总部副官处处长,那是父亲在南京时的官职,算来是1946、1947年的事了。前人惜物的真情比如今任何环保宣言都更实在。父亲走后,我在那层牛皮纸外又包了一层白纸,我只能在千古诗情里去寻觅我遍寻不获的父亲。
父亲去时是清晨5时半,终于,所有的管子都被拔掉了,94岁,父亲的脸重归安谧祥和。我把加护病房的窗帘拉开,初日正从灰红的朝霞中腾起,穆穆皇皇,无限庄严。
我有一袋贝壳,是以前旅游时陆续捡的。有一天整理东西,忽然想到它们原是属于海洋的,它们已经暂时陪我一段时光了,一切尘缘总有个了结,于是决定把它们一一放回大海。
而我的父亲呢?父亲也被归回到什么地方去了吗?那曾经剑眉星目的英武男子,如今安在?我所挽留不住的,只能任由永恒取回。而我,我是那因为一度拥有贝壳而聆听了整个海潮音的小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0 17:47:59
爱穿高跟鞋的男总统时间:2013-02-05 作者:小小Z 点击:128次 身高1。65米的法国总统萨科齐,在高人如林的欧美,确实显得低了一点,特别是他还有一个身材高挑出身模特的妻子。前不久出访俄罗斯时,为了与1。70米的普京总统保持一个海拔高度,他特地穿了一双5厘米的高跟鞋,却不料被眼尖的俄罗斯记者发现,在《莫斯科时报》等报纸上好好嘲弄了他一回。
其实,俄罗斯记者大可不必这样刻薄,如果不太健忘的话,当初,苏联统帅斯大林不是也照样穿过高跟鞋,而且还不止5厘米高,同样也是为了显得高大一些。有一张1950年毛泽东访苏联时与斯大林合影的老照片为证,在相片上,1。62米的斯大林居然与1。82米的毛泽东身高差不多,那高跟鞋的高度可想而知。
萨科齐的前辈拿破仑个子也不高,似乎不到1。70米,可能那个时候还没有成熟的高跟鞋技术,要不然,他早就率先实践,自我升高了。虽然他并未因为身高而影响事业,照样叱咤风云,横扫欧洲,让他的对手们闻风丧胆;虽然他曾无比自信地跃马高呼“我比阿尔卑斯山还高”,但仍然对自己的身高耿耿于怀,所以他一再叮嘱他的秘书、侍从,将来写回忆录时,一定要把他写得高一点,至少要写到1。70米。
历史学家发现,国家首领的身高体重有时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命运。领导人的聪明和愚笨、公正和残酷是很难迅速分辨的,但他是否刚猛健硕,倒是一眼就能看出。欧洲君主的金冠和印第安首领的羽毛头饰,不仅能显示富有和权势,还能弥补其身高不足。身高仅1。56米的路易十四就爱穿高跟鞋,戴蓬松的假发。
虽然身躯伟岸是“理想领袖”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现实生活却要复杂得多。关键不在身高体重,而在自我感觉。列宁的天才藏在仅1。64米的身躯里,但这毫不影响他顺利地从1。74米的尼古拉二世手中夺取政权。他的继任者斯大林和赫鲁晓夫分别高1。62和1。66米。末代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仅比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高1厘米。被戏称为“征服半个欧洲的矮子”的拿破仑,真实高度是1。69米,在当时算相当高大了。被称为伟大或自以为伟大的首领却往往矮小,横扫伊朗、外高加索、印度和小亚细亚的撒马尔罕王“瘸子帖木尔”身高才区区1。45米,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查理大帝身高均为1。50米,墨索里尼1。60米,希特勒1。65米。但是,最残暴的统治者之一伊万雷帝却身高1。78米,当然,历代君主高度之最,也许要算彼得大帝了——2。04米。
当然,务实的老百姓可不管你身高如何,关键是你有没有能力胜任这个职位,你能不能把国家管理好,能不能给大伙儿带来实惠。要不然,身高1。70米的普京总统为什么会在人高马大的俄罗斯有那么高的威望,以至于“嫁人就要嫁普京”的歌曲竟能流行一时;身高1。65米的萨科齐,怎么会战胜那么多竞争高手,在男人平均身高1。78米的法国脱颖而出;而至今仍活跃在世界政坛上的菲律宾女总统阿罗约,只有1。50米,可是深受人民爱戴,连选连任,在菲律宾人民中享有崇高威望。
现在是一个全方位竞争的世界,一般人才在争高下,总统首相也在较雌雄,煞是热闹。前些时,法、俄两国总统一个赤裸上体划船,一个光着脊背钓鱼,都被当成重头新闻隆重推出,狠狠比过一次肌肉,可谓各有千秋;现在又有意无意地比了一次身高,略见伯仲。当然,对领导人来说,最重要的还是比政绩,比执政水平,比人民满意程度。要不然,即使高如姚明,壮似泰森,也没有用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0 17:48:10
完美合作时间:2013-02-05 作者:小小Z 点击:211次 F1,中文称为“一级方程式锦标赛”,是方程式赛事中的顶级赛事。在此项比赛中,团队合作至关重要。
F1比赛时最关键的团队合作就是中途进站加油换胎(PitStop)时的效率。在PitStop浪费一秒钟,就可能对比赛的胜负有关键的影响。停站时的失误不但会损失时间,也可能引起火灾。而比赛时工作人员熟练的动作都来自平时的练习,车队通常会利用星期四下午和星期天的早上来练习PitStop。PitStop是危险的工作,所以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穿防火服,并且要戴安全帽来降低风险。这些工作人员在车队中都还有另外的正职,例如技师、卡车司机、备用品管理员等,而加油换胎只是他们工作的一小部分。
赛车每一次停站,都需要22位工作人员的参与。从他们的分工便可看出其合作的精密程度:
12位技师负责换轮胎(每一轮三位,一位负责拿气动扳手拆、锁螺丝,一位负责拆旧轮胎,一位负责装上新轮胎);一位负责操作前千斤顶;一位负责操作后千斤顶;一位负责在赛车前鼻翼受损必须更换时操作特别千斤顶;一位负责检查引擎气门的气动回复装置所需的高压力瓶,必要时必须补充高压空气;一位负责持加油枪,这通常由车队中最强壮的技师担任;一位协助扶着油管;一位负责加油机;一位负责持灭火器待命;一位被称为“棒棒糖先生”,负责持写有“Brakes”(刹车)和“Gear”(入挡)的指示板,当牌子举起,即表示赛车可以离开维修区了。而他也是这22人中唯一配备了用来与车手通话的无线电话的;一位负责擦拭车手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