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注意方式方法
在不少企业和部门强调执行力的情况下,发觉领导做错了事,应该不应该当面指出,确实是一个两难。为了工作大局,当然需要指出,以避免产生更大的失误,导致效率效益的损失。但从纪律要求以及尊重领导的角度出发,还应该注意方式方法。因此,一是要对自己认为领导存在错误的地方进行必要性验证,有充分的理由和论据证明是错误的,会对工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如果是一般瑕疵或者影响相对较小,则不必过于吹毛求疵了;二是可以采用与领导建议商量的办法,委婉的进行指出,或者将相关的结论依据发送给领导,供领导参考;三是可以通过向其它领导征求意见,让他们通过一定路径方式进行协商解决。至于仅仅是宣传橱窗中的一些文字方面的病词病句,又不是什么正式出版物,还是难得糊涂算了。
(曹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