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7 13:37:41
虽然我很少用到织带,但每次路过那里,我总忍不住要走过去摸一摸那些手感粗硬的机械织带。看着那搭配艳俗的彩条和千篇一律的化纤质感,不知怎的,我总是会想起法国的织带老太太。我特别想知道,香奈儿公司每次会付给她多少钱?想必是一个让中国的织带商人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毕竟,她做的织带是用在二十几万元一套的衣服上,而我们的织带则是用在十几元一个的包包上;她做几条织带就要用上两个星期,而我们的织带则是高速织机以每秒几米的速度吐出来的。
同样是小镇里的人,创造财富的方式却是那么不同,而使用财富的方式则更加迥然有别。我们这里靠着廉价的织带,已经把静谧的乡村变成了热闹的城镇,喧嚣嘈杂、尘土飞扬的街道上,不时有“奔驰”“宝马”呼啸而过。而法国老太太的顶级手工,却从未让她离开那住了一辈子的乡下小屋。即便在名流云集的时装发布会现场,作为贵宾被邀请到场时,她也仍时刻挂念着她的马驹。
逐渐富裕的我们,也逐渐失去了手工技艺的传统,现在只能借助把赏古玩来想象祖先们那技艺超凡的身影。不知何时,“技艺的心”已离我们远去。文化的传承究竟是如何被切断的?面对这个几乎无法回答的问题,我只能引用列维·斯特劳斯的另一句名言,并以此来结束本文:
“刹那间捕捉到的文化特质,最能代表该文化的深层意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7 13:37:57
别请我吃饭时间:2014-06-20 作者:未详 点击:99次 在祖国的各大菜系中,我最怵的就是粤菜。出了名以后,经常被奉为上宾,饭局不断,且多是粤菜的局。在北方,粤菜被公认为最铺张的,稍不留神就中了埋伏,光是一人喝一盅汤就比叫满一桌子的川菜贵,刀刀见血。做东的人不带上万儿八千的,看菜牌的时候就得把第一页翻过去,直接从第二页点菜。正因为如此,也就凸显出宴客的体面。
北京吃粤菜最负盛名的酒楼叫“顺峰”,10年前兴起,一直贵客如云,有头有脸的天一擦黑全在那里聚齐儿。据说头一拨腋下夹着包,一手拿“大哥大”,一手拿车钥匙的座上客,现在已经大部分折进了大狱,每天以白菜汤咸菜窝头度日了,但“顺峰”的粤菜,依然是新贵们宴客的首选,潮起潮落高朋满座。吃粤菜的特点是,开饭前先请来宾围着鱼缸笼子一通端详,分别指出自己心仪的活物,接着就有一批生猛海鲜英勇就义。处决的方式也是十分残忍,龙虾通常是被活着凌迟,肉都吃完了,头上的须子还疼得直打哆嗦。蛇一般会被当众剪掉脑袋,挤出血和胆献给主宾。虾的下场有几种:赶上喜欢白灼的算它们上辈子积了德;但大多数会被扔到烧红了的石头上煎熬,美其名曰“桑拿虾”;更有惨无人道的是活着用酒麻翻,生吞活咽,席间常能听到“咝咝”的叫声,那是活虾发出的呻吟。
原来我一直认为汉族善良儒雅,粤菜的风靡,让我发现这个民族也很残忍,对弱小动物犯下的罪行也是惨绝人寰,令人发指。菩萨若是为此惩罚汉族,我申请对我网开一面,因为我不吃肉,也不怎么吃海鲜,尤其是不吃活物。
凡属这类饭局,我能推则推,能不去就不去。实在是盛情难却的,就先在家吃饱了再去赴宴。席间我也是能躲就躲,能闪就闪,躲闪不过,又不想让别人扫兴,就象征性地夹两筷子放到自己面前的盘子里跟着瞎比画,别人一让我吃菜,我就端酒杯,掩护自己蒙混过关。近来因为心脏不好,酒也不能喝了,赶上粤菜的局,就只能拿话搪塞,让我吃菜,我就讲笑话飞段子,分散别人的注意力。弄得我,每次赴宴之前必得搜肠刮肚冥思苦想,段子不够用了,就说报纸上的新闻,连传谣带造谣,凡是能引开别人注意力的手段全施展出来。
这种时候最怕有心人一眼识破我的伎俩,出于好心一再追问:鲍鱼不吃吃鱼翅吗?鱼翅不吃吃蟹吗?蟹不吃吃虾吗?虾不吃吃乳猪吗?乳猪不吃吃蛇吗?蛇不吃吃扇贝吗?扇贝不吃吃白鳝吗?白鳝不吃吃牛柳吗?你到底能吃什么?你怎么那么事儿妈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7 13:38:15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逢此情景,我只能实话实说:“你们要是真疼我,就给我点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口重点,别放太多的糖就行。要是你们心里还过意不去,觉得亏了我的嘴,就干脆把那些奇珍异馔折成现钱直接给我也行。”我太太徐帆如果在座,她会挑几个蒜瓣、葱段,舀两勺酱油汤,放在米饭里拌拌递给我,同时对大家说:“你们吃你们的,别理他,他这人特别拧巴。”
我因长期熬夜养成吃消夜的习惯。消夜很简单,开水泡饭就剩菜。尤其喜欢吃剩菜里的葱段、蒜瓣,入味,香。餐后喝一杯柠檬水漱口,点一支烟回味,美。自幼家境不富裕,菜咸下饭,因此养成口重的习惯。最怕友人款待粤菜,穷人家的孩子发了财也学不会享福。拍的电影也重实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7 13:38:42
生命的轻重时间:2014-06-20 作者:未详 点击:119次 2005年,我和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在丽江组成一支临时团队,计划沿滇藏线进藏。途经梅里雪山,我们在飞来寺停下去转山。同行的一个北京女大学生不经意间说自己的腿有些肿,出于职业习惯,我询问了她的病史。女生说她有再生障碍性贫血,在京时几乎每个月都要去输血。
我当时就愣住了:“那你为什么还要到高原来?”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血液携氧功能本来就很差,更何况是在高原。女生说:“到西藏是我的人生梦想,这一路走来,非常开心,就算死在这里也是值得的。”无话可说的我当即提出要返回,否则患者会有生命危险。
我们一行共有6人,两个老驴友表示,这个女生已经成年,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她应该自己回去而不影响别人。两个广州游客表示无所谓。藏族向导则同意返回迪庆,说那里有医院。
大家争论了很久也没有达成一致,而那个女生似乎又感冒了,呼吸也开始有些困难。于是,我和向导扎西决定自行带患者离开,我们轮流背着女生下山,赶回德钦时已是黄昏。终于,我们找到一家医院,当时女生已经站不起来了,情况看起来很严重。我扯着嗓子喊了好一会儿,才出来一个中年人,他挽着裤腿,手里拿着螺丝刀,似乎刚才正在修理什么。“医生呢?”我问。他说:“我就是。”我很着急:“这个女生患有贫血,现在可能需要吸氧。”他答道:“我们这里没有吸氧机。”
我抱起女生扭头就走,看来必须要回香格里拉了。我们连夜踏上归途,一路赶到当地最大的迪庆自治州医院。值班的是位年纪和我相仿的男医生。“大夫,我也是医生,这个女生患有‘再障’,她可能需要吸氧。”男医生不语,掏出处方纸,刷刷写了几笔,我接过来一看,上面竟然写着吸氧多少钱,吸氧管多少钱,一共多少钱——这哪里是处方,分明是一张账单。
“同志,能不能给她查一下血常规?”我小心翼翼地问。他不慌不忙地说:“血常规明天早上可以查,下午5点左右可以出报告。”我一阵眩晕,在发达地区,医院一般10分钟就可以出报告。那是一个漫漫长夜,我真的担心这个女学生无法再看到高原的日出。所幸,女孩当夜病情平稳,第二天我们把她送上回丽江的班车。从此我们再无联系。
之后多年,我一直对那几个同行者事不关己的态度耿耿于怀。性命攸关,他们怎能如此冷漠?
直到后来自己走过无人区,登过雪山,选修了户外运动课,结识了专业运动员,才体会到,对自己生命的尊重,也就是对整个团队的负责以及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在通往珠峰的道路旁,散落着许多逝者的遗骸,后来者经过时莫不心存敬畏。但多年已过,却无人能将这些遗骸带回故里,因为,那必将冒着极大的风险,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极端环境下挽救生命是如此不易,但如果是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的人,别人又何苦冒险去保护她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7 13:39:05
城市是一个幻觉时间:2014-06-20 作者:未详 点击:119次 七年前我从广州来到北京。当初做出这个决定后,我在一个月内辞掉旧工作,找到新工作,托人找好房子,提前邮寄了几箱子书和衣服,然后就来了。我拖着一个大箱子走出首都机场时,北京正在下雪,我裹着厚厚的冲锋衣。房东在房间里给我留了一袋苹果。我站在阳台上吃苹果,看见有晚归的姑娘回家,在小区门口下了三轮车,手里拎着一个味多美的早餐袋子,穿着高跟靴子走在雪地上,我觉得那就是我自己。
那个时候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要回到家乡生活,北京似乎提供了我需要的一切:工作,书店,话剧,展览,朋友,自由,孤独,后来它又给我提供了爱人和家庭。我喜欢北京,但是当我开始专心写作,却惶恐地发现想象中的故事总是发生在那个千里之外的小城:男人在小城里吃毛肚火锅,面前摆着干蘸的海椒面味碟,女人穿着短短的绵绸裙子在麻将桌上和人调情;而想象中的自己,拿着一个锅盔夹凉皮走过街头,熟油海椒洒出来,滴滴答答流了一路;路旁有乡下人挑着红油菜叫卖,五毛钱一把,有类似我妈的中年妇女拿红指甲掐进菜茎里,认真地讲价为一块钱三把。我写了三本书,有两本半都是关于小城的唠唠叨叨,这让我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也许有一天自己会回去。
有时候我会觉得这件事分分钟就能实现,我现在没有正式工作,抱着电脑就可以一直写到死;有时候我又觉得这不过是种种幻觉中的一个,这种幻觉同样可以一直持续到死。沈从文1923年离开凤凰,他写尽了家乡的一切,翠翠萧萧三三夭夭,翠绿的虎耳草在梦中把人托起,年轻姑娘用细篾背篓捡了一背篓顶大的橘子,预备过河。但后面的六十几年中他也不过回去了四次,有一年回去的时候,他坐在船上给张兆和写信:“天气太好我就有点惆怅,今天的河水已极清浅,河床中大小不一的石子,历历可数,如棋子一般……这宽而平平的河床,以及河中东西,皆明丽不凡。两岸山树如画图,秀而有致。船在这样一条河中行走,同舱中缺少一个你,觉得太不合理了。”
汪曾祺写过,沈从文最后一次回去是1982年。家乡人听闻沈从文回来了,简直不知怎样招待才好,就为他捉了一只漂亮的锦鸡,沈从文抱着锦鸡拍照,最后这只鸡又成了他的盘中餐。沈从文一辈子自认“乡下人”,总觉得和北京格格不入,一辈子都没有学会怎么使用标点符号,他却一直到死才真正回到乡下,墓碑上是黄永玉写的碑文:“一个士兵不是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
那些讨论大城小城的文章大多我都看过,从小城的世俗到大城的冷漠,每个人都会本能地为当下的生活辩解,只是有些人格外斩钉截铁,有些人,比如我,却没法忽视自己的软弱与动摇。大城也好,小城也好,城市不过是一个幻觉,幻觉中是我们对另一种生活可能的渴望。站在此岸的时候,会觉得当下拥有的一切格外踏实可信,却又明知彼岸开着完全不同的花朵。这个世界将会永远如此:有些人会去巴黎,有些人会回故乡,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是躁动着原地不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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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7 13:39:17
老张的哲学时间:2014-06-20 作者:未详 点击:82次 刘震云讲过一个故事,说在灾荒年代,逃荒的路上老张死了。
临死之前,老张没有想起妻离子散,没有想起蒋介石,也没有想起日本鬼子,他只想起了老李。原因是,老李是三天前去世的。
“我比老李多活了三天,值了。”这是老张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这个世界的好多人都活在老张的哲学里。遥远的地方,有天大的事情也跟自己没关系。最让他们在意的是身边的人。因为,在身边的人那里才有自己的苦难和幸福。
有一个老婆婆,女儿在北京,每年她都要去女儿家,少则十天,多则几个月。每次从女儿家回来,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另一个老婆婆家去串门。然后,大讲北京的大街、商场以及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她为什么要讲这些呢?因为这个老婆婆的儿子在县里做官,总会大包小包带回好多东西孝顺母亲,而她没有这样一个儿子。每次回来,把该说的该讲的说完了讲完了,她便一下子觉得心气和顺,幸福感十足。因为,她终于在这件事上把差距找平了。
后来,听故事的老婆婆中风瘫了,已经不问尘事。讲故事的老婆婆也很少再去北京的女儿家了,或许在她看来,这趟旅程已经没有了意义。
朋友所在的一家科技公司,每到年底都要走几个人,原因是发奖金。发钱也会走人,是奖金发得少吗?朋友摇头。不是因为钱发得少,而是因为自己的钱比别人少。有的人,拿到手的奖金有20多万,最后也走了。一问,只因为比别人少了一两万。
有人劝道:“算了吧,不就是少那么几个钱,何必呢?”听的人一脸的愤然,“这能随便算了吗?名义上是钱多钱少的事,其实这里边有猫腻,奖金中的小区别,可是领导那里的大江湖啊!”
好多人本不该走,结果跳槽之后混得一塌糊涂。对此,朋友不无感慨:在别人那里太较真了不好,因为别人什么都不会少,而你会失去很多。
乡下有一对夫妻,爱占小便宜。每到庄稼成熟的季节,他们总喜欢从别人家地里掰个玉米棒子或者摘几根豆角。总之,这样便觉得十分快活。乡里的人们都知道这夫妻俩的德性,也懒得搭理他们。不料有一天,妻子竟被气死了。一个爱占便宜的人怎么会被气死呢?原来,她家的地里丢了一个大倭瓜。
偷了一辈子别人,结果被别人偷了,还因此送了命。看来,人这一生如果把一切都牵系在别人身上,滋味不好受啊。因为,别人那里有自己的幸福,也有自己的痛苦;是快乐场,也是埋葬地。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7 13:39:29
朱仝的屈服时间:2014-06-20 作者:未详 点击:72次 雷横打死了郓城县知县的相好白秀英,知县一心要雷横死,派朱仝押解雷横去州里判决。朱仝在路上私自放了雷横,自己去顶罪,被断了二十脊杖,刺配沧州牢城。沧州牢城曾经是林冲待过的地方,我们领教了那里的黑暗和无道,但是我们不必为朱仝担心,因为朱仝碰到了一个好人,这个好人就是沧州知府。
沧州知府见朱仝仪表不凡,面如重枣,美髯过腹,并且知道他是因为私放雷横而获罪,内心便对朱仝有了一分敬重,于是没让他去牢城营服刑受苦役,而是留在本府听候使唤。知府的亲生儿子小衙内年方四岁,生得端严美貌,也很亲近朱仝,知府便吩咐朱仝早晚抱小衙内上街玩耍。
此时的朱仝,一心想的就是挣扎回乡,和家里的妻儿团聚,重新回归正常生活。碰到这样一个好知府,实现他的愿望应该不会等太久。
朱仝碰到沧州知府实在是运气,但沧州知府碰到朱仝却是天大的晦气——不是朱仝会怎么样,而是朱仝有那么几个实在不怎么样的“朋友”。
刚刚半个月,梁山的“朋友”来了——宋江、吴用要逼朱仝上山。在大街上,吴用、雷横稳住朱仝,而李逵则趁机抱走了小衙内,一直抱到城外树林里,在僻静无人处,一板斧把孩子的头劈作两半!
朱仝在树林里找到小衙内,李逵在一边拍着腰里的板斧洋洋得意。朱仝追着李逵要拼命,追到柴进庄上。柴进告诉朱仝:“及时雨宋公明写一封密书,令吴学究、雷横、黑旋风礼请足下上山,同聚大义。因见足下推阻不从,故意教李逵杀害了小衙内,先绝了足下归路,只得上山坐把交椅。”吴用、雷横也说:“兄长,望乞恕罪,皆是宋公明哥哥将令,吩咐如此。”朱仝对众人说道:“若要我上山时,你只杀了黑旋风,与我出了这口气,我便罢!”李逵听了大怒道:“教你咬我鸟!晁、宋二位哥哥将令,干我屁事!”朱仝怒发,又要和李逵厮并,三个又劝住了。朱仝道:“若有黑旋风时,我死也不上山去!”
如果要我在梁山好汉中选一个最为正派而厚道的人,我一定选朱仝。《水浒传》中救人最多的,是朱仝;明明白白地用毁掉自己的方式去救人的,也是朱仝。《水浒传》是歌颂义气的,而论讲义气,首屈一指之人,非朱仝莫属。
但是,他救过的宋江、吴用,还有雷横,是怎么报答他的呢?就是逼得他无法做人,逼得他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还美其名曰报答对方!更糟糕的是,他们这样做,对一个活泼可爱的四岁孩子公平吗?对孩子的父亲,一个对朱仝颇为关照、为人颇为正派、心地颇为善良的地方官员——沧州知府公正吗?后来沧州知府亲自到城外树林中来看儿子的尸首,痛哭不已,备办棺木烧化。这是何等的人间惨剧!
这出惨剧的导演是宋江,副导演是吴用,而主演则是李逵。
朱仝说,若有李逵在山上,他死也不上山去。他真正想说的,难道不是:宋江、吴用的梁山,他死也不愿意去!但是,确实如宋江和吴用设计的,此时的朱仝,除了上梁山,还真是无路可走了。朱仝放过追罪宋江、吴用,他已经在自欺欺人,已经在内心屈服了。是的,他上梁山了。他屈服了。这是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事件。它照出了梁山阴暗的一面,残忍的一面。
有意思的是,朱仝上山以后,根本就没有向宋江问起这件事。不必问,大家彼此心照不宣。一个无路可走的人,已经没有问责别人的资本,也没有了问责别人的心气。
马幼垣先生说,朱仝上梁山后,把这一切都宽恕了。说他是“唯大智慧能饶恕,独仁厚能刚大”(《水浒人物之最》)。我则认为,朱仝未必有这么高的精神境界,他只是有着无法言说的忧伤与无奈罢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7 13:44:21
锤下人生时间:2014-06-20 作者:未详 点击:156次 王小波曾经在《黄金时代》中写下这样的句子:“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最早接触王小波作品的那批人当时都在校园,“时代三部曲”刻录在盗版书的CD里,在宿舍之间传看。如今,包括我在内的这帮人都已经被生活锤过多年,我们又在哪里看云?
最早宣称自己是“王小波门下走狗”的人群散得最快,生活很快让他们知道王小波孤独的原因。长大之后,逐渐变成当年自己所厌弃的那种人是一种情非得已,不过看起来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当初爱得有多深,背弃的时候转身就有多快。王小波在尘世里偶然兴建的花园让人心旌摇动,靠近了却容易被其上摇曳的光影所灼伤。面对纯粹的精神生活,我们都是十足的业余爱好者。无论当年踮起脚尖偶然瞥见的那一眼何等惊艳,生存和按揭会指引我们前往另外一条道路。生活不曾真的锤过我们,它只是让人难以抗拒。有人说自己当年被王小波骗了,油光可鉴的脸上始终带着一种讪讪的表情,似乎为自己曾经如此文艺而深感抱歉。
这是我们的命数,我们的人生总是从文艺青年开始,然后才是政治中年、商务中年、学术中年、愤怒中年。所有人都早慧而多情,在课本的一角涂涂抹抹,让情绪缠绕蔓延。不去喜欢王小波很难,他站在文艺青年向往的彼岸。我们把他想象为游吟诗人,又或者是孤独骑士。他的小说有一种美,轻而易举地把你吸引,让你沉溺在他的那个精神家园里,浑然忘记自己的饭盒里只剩下一包方便面。文科生觉得似曾相识,只是自己远不能做得那么好。理科生觉得智性终被荣耀,从未见过它竟然可以如此性感。
然后我们要面对人生,在王小波精神家园之外的真实人生,开满牵牛花、落满蓝蜻蜓的小径之外的坚实人生。美在这个世上孤零零的,柔弱,无力,随便一场生活的小雨就能把它撕个粉碎,让它零落一地。我们得换一套装备,脱掉青衫换上甲胄,扔掉笔管提起长矛。文艺青年拥有所有的观赏性,但只有战士能存活于残酷的世间。十六年后再看王小波,无论你是否还记得,世界都正是按照他安排的次序,告别黄金时代,喘息着经过白银时代,我们正一点点深陷铅灰色天空下的黑铁时代。王小波曾经描述过柴油燃烧而成的棕黄色云团笼罩在城市上空,我想我们现在已经看到了它具体的模样。有些时候会惊叹于王小波的预言能力,仿佛他并非是在创作小说,而只是在记录他所看见的未来。
王小波死了,而我们活在他笔下的未来世界里。此时并非我一生中的黄金年代,流年似水,默默挨锤。可是,我还是会偶尔停下来,停下来去看天上半明半暗的云,想爱,想吃,想那些注定无法完成的奢望。我承认我不可能如同十六年前一般无二地温柔和多情,那些情绪被小心翼翼地收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不再拿出来展示,甚至不愿和别人交流。长大以后情怀会变成让人害羞的事,唯有沉默是得体而恰当的。可是总有些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在那里,哪怕是不会随时翻检。因为每当生活的重锤落下,有它们在,我总觉得自己可以再多坚持一下。能多坚持那么一下,也许会有所不同。
我不知道最终我会被锤击成什么样子,王小波说生活就是一个缓慢挨锤的过程,他又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要被摧残的。我知道这一切并不能减轻我一丝一毫的痛苦,但能让我感觉心安。重锤一下一下砸下来,我真的看见篱笆上牵牛花正开,每个花蕊上都停着一只蓝到透明的蓝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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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7 13:44:47
朋友来了有好酒时间:2014-06-20 作者:未详 点击:115次 郁达夫游历很广,曾留学日本,回国后在安徽、福建、上海都长居过,还到过山东的青岛、济南等地,抗战后到新加坡,最后迁居苏门答腊,可谓尝尽天下美食。
他交友也同样广泛,朋友很多,而朋友们在一起又往往少不了吃吃喝喝。比如与柳亚子、鲁迅、沈从文等,互相之间的饭局记载充满了各自的日记。
郁达夫与鲁迅的交往是美食与美酒的精彩碰撞,从1923年相识到1936年鲁迅逝世这13年中,两兄弟你来我往,喝了多少酒,吃了多少菜,又在酒桌上喝醉呕吐了多少回恐怕很难说清,“达夫招饮”的记述也每每见于鲁迅日记中。
郁达夫日记中对此亦有细致的记录:“午后打了四圈牌,想睡睡不着,就找鲁迅聊天,他送我一瓶绍酒,金黄色,有八九年光景。改天找一个好日子,弄几盘好菜来喝。”
这种默契舒适的交往,欢乐而温暖,在当代文人中很少见了,很让人向往。郁达夫记录的这种互赠美酒的细节,让我很感动,也勾我想起上个世纪80年代,一帮诗人朋友经常喝酒聊天的往事。
那个时候没有多少钱,买不起瓶装酒,常常喝散酒,几毛钱一斤,瓶装酒要两三元钱一瓶。有一年冬天,有个开大货车的哥们儿穿着一件军大衣来找我,兴奋地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两瓶泸州二曲,说:“二哥,今天咱们喝好酒!”
我顿时眼睛一亮,马上抓起来,放到办公桌下的柜子里,说:“这么好的酒,今天喝太浪费了,我们过年再喝。”当时我做老师,一个月只有50多元的工资,他开货车能挣到上千元,便经常搞些好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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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7 13:45:00
另外一次是和诗人李亚伟,他也穿一件军大衣来找我喝酒(那时时兴穿军大衣),拿一瓶泸州二曲,两人喝了之后,还觉得不过瘾,李亚伟借着酒劲儿就说:“二曲算个屁,等老子稿费来了要喝泸州特曲!”当时是1986年,我们这些“地下诗人”已经开始逐渐得到官方刊物的认可,陆续发表诗歌,有稿费拿了,喝酒也更豪气了一点。
郁达夫和鲁迅的交往充满了浓浓的酒气,但我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醉意已超越了酒本身,这种醉更有一种朋友的情谊在里面。
鲁迅有一首著名的诗《自嘲》,就是在郁达夫做东的饭局上作成的。1932年4月5日在聚丰园,郁达夫请鲁迅夫妇、柳亚子夫妇边喝边聊。鲁迅晚年得子,对许广平很疼爱,生完孩子的两年中,鲁迅花费了很大心血照顾他们母子。郁达夫饭桌上就打趣说,你这些年辛苦了吧。鲁迅有些腼腆,当场回答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从这段故事可以看出,鲁迅的“俯首甘为孺子牛”主要指对自己的儿子和老婆,而小时候我们接受革命教育,说鲁迅这是“为人民”,人为拔高了。这首诗中还有两句“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冬夏与春秋”,如果当时看到,肯定会觉得鲁迅格调不高,不是“人民卫士”了。
与郁达夫喝酒吃肉时的鲁迅是更本色、更接地气的,也是更可爱的文人。
酒肉与诗歌恐怕很难分开,鲁迅在饭局上作诗这样的事,我们那个时候也干过不少。
每次喝完酒之后,我们常常朗诵自己作的新诗,有时候还闹出笑话。记得一次诗人马松兴奋地站到桌子上朗诵自己的新作,酒喝得太多,刚朗诵了两句就记不得了,伸手摸口袋里的诗稿,哪知道一下子摸出一张收据,又摸出一张粮票,马松醉眼迷离,还拿着粮票认真地看诗句在哪里,引得大家大笑不已。
2007年的一天,诗人张枣从德国回到中国,喝了酒以后,用俄文朗诵莱蒙托夫的代表作《帆》,还朗诵普希金的诗歌,非常深情投入。那时的我们非常快活。
有一个巧合是,鲁迅和郁达夫都患有肺结核,我想这可能与他们忧郁、爱生气有关。
但郁达夫与鲁迅相比,性格上更加开朗些,他的夫人王映霞做菜也更好,更懂得如何照顾他,常常熬鸡汤、炖甲鱼,用黄芪炖老鸭给郁达夫补身体。黄芪是补气的,与老鸭同炖,可以治痨热、骨蒸、咳嗽、水肿。